chieh76123 wrote:這樣用遮陽傘遮住還叫...(恕刪) 其中一位躺著的還用毛巾遮住臉呢我看大家只能把希望寄託在黑泳衣女子的身上了樓主,有沒有黑衣女躺下後的照片呢,應該不只這兩張吧,快,交出來
HEDI1205 wrote:你真的相信 那是他朋...(恕刪) 不管相不相信,只是一開始很開心的想說拍了幾張海邊比基尼妹妹的照片想PO上來給網友分享,我已經刻意不PO拍的正片照了,但是沒想到這樣PO海邊拍的比基尼美女上來有沒有違法的疑慮,所以還是拿掉算了,省的惹麻煩.....
vicki4320001 wrote:你好 我是這群小姐的...(恕刪) 小弟是沒看到圖片~不過如果是在海灘上曬太陽~屬於公開之活動~~拍與被拍~並沒有什麼罪~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烏石港各大衝浪店的經營者~天天po在部落格的比妹照更多~歡迎要告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