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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們!!一起聲援那位無辜的沒有破窗的波利士大人吧

atalas wrote:
鄉親們相信你有看到剛...(恕刪)


給這種人當寵物的動物真衰

還說是當作子女在對待

爾後出現某子女被悶死也不足為奇了
仇不在他人、而在亡者親人,在沒明言放下仇恨之前,誰來置喙皆是殘忍
破窗後賠償玻璃問題是誰要負
難怪沒人敢破窗
事後一定一堆索賠問題

就好像以前的台灣社會
熱心助人是很淳樸的風氣
但是太多因為路見不平而被冤枉是犯案者的事件發生
所以讓大家的熱情跟正義感消失了

同樣的開車經過如果有機車與人倒在路邊
以前的話一定馬上下車幫助他
現在的話還要考慮是不是假車禍真搶劫
或是避免被誤會是肇事者

當大家再責怪警察先生為何忽視一條狗生命時
先想想如果是你自己 你會不會這樣子作
你會不會打破窗戶去救一條狗生命
而會自己帶來很多後續的麻煩

這是很現實的考量問題
而且絕對會發生
別說自己是聖人

隨便的藍 wrote:
破窗後賠償玻璃問題是...(恕刪)


如果破窗了, 我想不出車主要用哪一條法條去告...
隨便的藍 wrote:
破窗後賠償玻璃問題是...(恕刪)


我的看法是 ...不用賠

我覺得是警察不懂民法可採取緊急避難, 所以不作為

況且關狗的人還要被告虐待動物

剛剛lag重覆發文了 囧
小弟支持POLICE, 不要說在沒人見到的情況下違法, 更何況是眾目揆揆之下.

倒是想問一句...啊旁邊看的那些人咧?...怎麼不去敲破..要一個執法者做違法的事?

如果在這都不能支持了...想不透"到時"有誰支持...(舉個手說我精神支持嗎?..再逗嘛!)
一直在懷疑..我的貓其實是....NARUTO
只要有別的選擇性可以實行
緊急避難可能不成立
因為那可以叫人打開的
卻用破壞方式


ps:警察的確沒學民法
只教刑法刑訴
和一些警察相關法規
CathyCat wrote:
小弟支持POLICE...(恕刪)




拜託為了就一條生命 打破車窗就是應該的
百姓不敢敲破車窗 怕被告
當警察執行公權力 還怕被告
那不要當警察了
還甚麼已開發國家 一個國家的人 不把生命當生命看
這是甚麼心態阿
如果我在現場我會破窗耶,頂多賠一扇窗戶
小常識~~要破窗時請破駕駛座那扇,那扇最便宜
holysimon wrote:
+1太多是非不分、自...(恕刪)


+1

破窗要賠錢
不破窗要被告
真難為啊~
njp3ej03 wrote:
拜託為了就一條生命 打破車窗就是應該的
百姓不敢敲破車窗 怕被告
當警察執行公權力 還怕被告
那不要當警察了
還甚麼已開發國家 一個國家的人 不把生命當生命看
這是甚麼心態阿


救狗算是公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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