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0022 wrote:現在很多公家機關都是用約聘人員,這些問題多半都是人力公司的問題!(恕刪) 雙手一攤甘我何事政府採購不應違反法規造成勞工權益受損可能原因為招標規範不完備 公家機關失職招標規範完備 但不執行 公家機關失職
maiko1214 wrote:雙手一攤甘我何事政府...(恕刪) 那請推動立法,禁止公司及政府機關將業務外包,都要直接聘用,並禁止一切承攬工作,並廢掉民法承攬規定,所有一切工程不得轉包分包,都要自己做,以免傷害勞工權益。承攬契約可加入承攬人如有違法情事,被承攬人得解除契約之內容,應可解決此爭議。
maiko1214 wrote:雙手一攤甘我何事政府採購不應違反法規造成勞工權益受損可能原因為招標規範不完備 公家機關失職招標規範完備 但不執行 公家機關失職 就目前的狀況來看,怎麼算都算不到公家機關失職...簡單來說,公家機關只是負責出錢,得標公司出人力,現在公家機關已經很少有獨立約聘人員了,都是由機關單位申請人力資源,再招標廠商,由廠商去承擔這些人力及法規,而,這些不肖廠商,簽約單都一年一年簽,底下的人力不變,上頭公司就改頭換面,換句話說,這些人力公司的勞工,沒有所謂的年資,時間到都是重新開始,永遠都是領著死薪水,沒有年終獎金、沒有考績獎金,做的事情卻是跟公務人員沒兩樣...
問題是出在那一家人力派遣公司...搞不好是低價搶標後,沒多少錢分給約聘員工.. 所以只好變相壓榨了..其實,以現行的公共工程採購法的遊戲規則..雖然感覺上可以避掉弊端的風險...但是,還是造成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低價競標,得標後的品質卻不能得到保障..你或許會反駁說,有黑名單制度啊!!少來了...哪個公務員那麼"笨",提報個不良廠商,會替他跟他的單位惹來多少事端啊!?很多惡質廠商,都嘛成立很多公司名稱,A家被封...明年還不是扛著B家的名義來跟你搶..這個事件,與其想把責任賴給國美館..不如要說 國家的公共工程採購法該改一改了...我堅持,不管是商品或是服務,都應該有它應有的價值...(偏偏市場自由競爭機制都會打亂它)最難的地方是要怎麼公平的評斷它的優劣...PS:怎沒記者去採訪一下這家廠商呢?搞不好他才是抗議幕後的黑手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