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現有的資料看不出有啥毀謗的意思如果店家詢問過律師應該更清楚若是執意要提出訴訟一般而言檢察官在詢問雙方當事人後很快就會以不起訴來處理不過店家倒是要小心在不起訴後版主可以提出誣告之訴至於能不能成立也很難說要以個案來看從整件事件看來最吃虧的應該是店家食物好吃與否是見仁見智服務業應該要以客為尊客戶的理性反應應該虛心接受有則改之本來是一件小事但店家反而把事情鬧大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