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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該怎麼做?(車禍處理)

無照駕駛並不構成犯罪!
頂多是交通違規!
所以要咬住無照駕駛是不可能的!


對方闖紅燈,你弟搶黃燈。
有找警察嗎?!
最後在那邊蝦講都沒用。

以後遇到事情就是找警察。
反正不用付錢。
也有證據。
車禍賠償會有一定的行情..

小弟被汽車撞到小腿故折對方也才陪30萬...

這還得看你的第三責任險部分.

50萬是有點唬爛啦
了不起過失傷害而已
如果真的輾斷腿
依刑法第10條定義
屬於重傷罪
我想也不太可能會要那麼少錢啦~~
就讓他告~~~


況且對方當時是紅燈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得罰1800~5400
無照駕駛得多開一條
還有當時有找警察嗎
因為有受傷事件
大多會涉及刑事
警察對交通違規都會畫圖拍照的
當事人可前往派出所申請


讓他告吧
可反告對方不實舉證
基本上他只是在騙不懂的人
還有調解委員會
其實也不是很懂
大多叫你和解了事
謝謝各位的指教,當時發生車禍時我們有報案也請警察來處理相關的現場肇事鑑定也都有申請出來!
當時對方騎乘的地方是"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我弟當時的情形是黃燈的情況下車頭已越過十字路口的中心
解果對方從左側駕駛座撞擊!當時承辦的員警也覺得她們很無理!在來就是檢察官偵訊時對方說我弟撞她又碾她
但是依鑑定報告來看情形並非如此!也無法判定完全是我們的疏失!檢察官看她受傷認為我們搶黃燈不對
於是便走法院一途!

但是法院當下並未做出裁定而是發回調解!對方在於今日記存證信函附帶民事賠償50幾萬!真的是獅子大開口
我家的車子有保強制險但是未保加重第三責任險,所以只有負責對方醫藥的部分,另外,對方當時說我弟撞她碾她
是在檢察官那裏說的,紀錄的部分應該是有做紀錄!所以,目前也靜待16號的調解庭!看解果如何!我想兩邊都有錯!
我們該負責一定會負責!但是像她們這樣實在是難以苟同乾脆用搶得還比較快

ps:據我爸第二次開庭時回來跟我口述說,對方經過三四個月以後當天開庭身上卻是擦者一堆藥?還穿短褲?
露出全身的傷痕,但是依今天收到的存證信函來說她當晚就出院了,如果按照這樣她的說法和她的傷口情形應該很嚴重?
且之前第一次我們開調解會時對方卻是什麼紗布都沒包紮?這也太神奇了

謝謝各位提供的意見再次說聲謝謝!


基本上交通違規是真的不能算犯罪
他屬於行政罰而已
不到刑罰層級


但交通違規如果出了車禍發生了事
會檢驗違反事項和造成的事項
有無相當因果關系
這點得看法官如何判定
基本上無照駕駛如果使你受傷、致死
是會加重刑期的(請自行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發生車禍只要雙方有受傷
不管大小最好去醫院
當場驗傷
不然就是找警察
否則未來任何一方想提告時
會帶來很多麻煩
看來還未進入刑庭審理

頂多是偵查庭

有個問題...

筆錄作了沒???

那時的和對方的談話有錄音嗎???

看來...

就是要錢而已

若是這種的就讓他告







算利息???

對方想太多了

法官都還未審

刑事判決連個影都沒有

民事判決也都還未確定算個啥東東啊

騙你的

只想要錢而已
wcs61189 wrote:
謝謝各位的指教,當時...(恕刪)

呵呵
當時如果有報案
我想派出所那些資料可以幫忙到你

對方說你弟撞他又輾他
那和對方說:請告我弟殺人未遂比較快
像那種人根本不用理他
搞不好是故意被撞想要錢的
這種詐騙的很多

~~~~~~~~~~~~~~~~~~~~~~~~‘
還有那檢察官是誰啊
有受傷好像就是對
和之前闖紅燈被撞死
法官判開車的有錯


一般來說如果車子正常行走沒違規
路人衝到馬路上被撞死
可主張刑罰12條無故意過失不罰
在道路交通規則中
也有針對這事來做減輕罰則or免除

部份檢察官和法官
道德層面是否放太重
而不就事實去做判定
可悲~~

~~~~~~~~~~~~~~~~~~~~~~~~
ps~回樓下大大
沒啦~~我是指對方說腿被輾斷
才會成立重傷的定義


ninja680614 wrote:
了不起過失傷害而已如...(恕刪)


重傷罪???

不可能...

頂多過失傷害


請問一下,這樣應該可以告對方恐嚇吧,
一點傷就要80萬,去搶比較快,
據我所知,80萬的行情是坐黑車回家吧。
winson0508 wrote:
請問一下,這樣應該可...(恕刪)


對方有權利提

有權要求多少

但...

准不准??

判多少??

那由法官去裁量

法官也不是笨蛋

不會那麼容易被唬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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