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難道沒被課到過?

只要稅基再慎重檢討公平性
台灣其實還好啦
keeperv wrote:
你想開店,除了你的所得稅,不管你有沒有賺錢你都要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當然~還有一個東西叫做"營業稅"
而且~還要另外申報你的個人所得,如果你開店(公司) 賺錢但是你沒領薪水是不被允許的....
國稅局會說~嗯!公司賺錢應該要併入你的個人所得,如果你是公司負責人的話
不然你就乖乖的每年盈餘轉增資...(恕刪)
yymeow wrote:
這裡有點問題
1. 營所稅是有賺錢才要繳的,而且是收入減去支出,個人所得才是只看收入不太管支出(只有一小部份可以扣除)
2. 營業稅也是可以用進項抵銷項
3. 的確公司老闆不能報所得為零,但是可以報很少,低於17280都沒關係,以往是一年報15萬,這樣不會被國稅局找麻煩也不用繳個人所得
4. 所多公司都會想辦法讓帳面支出很接近收入,最常見就是什麼都打統編,還有買車用公司名義買等等。真的生意做很大很大也有很多節稅方式
總之,我們很少看到哪位大老闆要繳很多所得稅的:)
如果收入真的很多,又有本事可以開公司,又可以請自己任職的單位使用約聘的方式僱用的話,可以省很多錢
[我任職的單位]<==簽約==>[我自己開的公司]<==雇用==>[我]
之後每個月都要開發票給任職單位,然後拿錢
但是花的錢絕大多數都可以拿來抵,食衣住行育樂,汽車加油,出國觀光,水費電費等等......
這樣子如果還有剩下的錢,就減掉15萬報自己的薪資,當然還要幫自己保勞健保
真的還剩不少,這時候就需要想辦法節稅了
但是這樣絕對可以省不少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