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知道內情啦,只是沒有看到判決書,很難了解法官依據甚麼來做這個判決,因為很多時候記者都對這種情形加以誇大,常常就會使案情失真了,法官要做出判決是要依照證據跟法條的,而不是靠著人民的觀感,所以我覺得要看到判決書才會比較清楚案情,畢竟記者是嗜血的,能寫的多聳動就有多聳動!!東方仗助 wrote:經你這麼一提醒....(恕刪)
所以常說社會新聞讓人心寒.....孰不知...台灣的法官判決才會讓人對這塊土地絕望 .既然凡事都學美國 , 乾脆連法官的產生也學美國(須有律師執照並職業十幾年然後還要遴選,不是只要有錢的溫室養出來的書呆子會考試就可以當法官)就不會出現這種抓到十大槍擊要犯也十萬交保的"白吃"女法官, X女兒殺人放火也可以判無罪的男法官.
恩恩~我也沒說不嚇人,我只是覺得很多時候會想看看法官的見解,畢竟這種極具爭議性的判決,法官敢判無罪,他應該有法理當依據,不過這也是我的猜測,畢竟在還沒了解之前,我會選擇先相信法官的專業!!nightblade wrote:即使記者誇大, ...(恕刪)
nightblade wrote: 法官認為在肛門與內褲採得的DNA與精液反應均在外部,是否可能經由其他方式沾染不得而知。 這個報導的意思是不是說法官認為那位父親可能是自己DIY之後,拿女兒的內褲去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