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真的中了樂透彩,在領獎的同時,就已經先被政府扣掉20%的稅金了,這20%嚴格說起來也算是我不樂之捐的,不是嗎?為什麼還要再捐呢?
2. 如果我把一部份獎金透過樂透彩公司 (中信銀) 捐給國內慈善機構,那捐贈人是中信銀又不是我,功德是中信銀的!(中獎人也不太敢公開自己的身份!)
3. 自從中信銀接手國內樂透彩業務後,經常出現中獎者捐了多少獎金的新聞報導,說真話,我不太能信任中信銀,在某些程度上他們可能會把中獎人的個人資料外洩出去!
4. 如果真的中了樂透彩,我比較傾向自己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自己來管理,這樣做,至少可以把自己要做的公益做的更撤底,不必什麼事都假手他人,被A了多少都還不知道呢!
只是個人想法,沒有打嘴泡的意思啦!~~~~

Taiwan B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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