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婆 wrote:只能說願主保佑你了....(恕刪) 我也只能試試囉~重點是...我沒得罪上頭啊~我只是懷孕了公司竟然還怪我說:我懷孕時機點真的很不對...只能怪我自己我只想爭取我應得的福利而已啊...
若是工作地點的異動,則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之五項原則,內政部勞字第三二八四三三號函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 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 ,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二)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三)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四)調動後工作與 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五)調動 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若勞工不願接受雇主調動工作,勞字第三三九一三九號函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 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力基準 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本部亦曾釋示調動工作應依循之原則在案。如勞工 不願接受調動,雇主應否發給資遣費,須視勞工所提之理由及有無符合前述之相關法令規定與調動原則而 定。希望對你有幫助PS.版大因懷孕而不願意調職工作地點,且路途甚遠,我相信這理由相當充足!
Taichung-Chen wrote:妳可以pm給我。我去自由路那邊幫妳看看。如果是台中縣的,那我就去陽明街那邊找找朋友。還有一點,如果要pm給我,一定要講清楚,如果被我知道,我是被利用的話。我一定上01來爆你們的料,給01的鄉民們公審。 我喜歡後面這些!t大很熱心!然後對錯分明!我覺得。。如果能多一點這樣的人,世界會更公平一點。。雖然不可能完全公平。。。但是作人做事要有一個標準!我知道很多人可能看了t大的文章,不會有啥感覺。。。但是我覺得。像t大這樣的人,是應該要表揚跟鼓勵的!好樣的!我欣賞你!
老實說 老闆願意跟你說明原因代表他還算有良心還希望留點面子給你你捫心自問 假如真的完全不留情面他何必說是因為你懷孕直接抓你小把柄就好遲到早退 業績不到...等等等要解僱你 整到你自己離職就好良心的建議 再好好的跟老闆溝通看看可不可以拿到補助金比較實在好好想想吧
妳的勞保年資不足,只有6個月。應優先考量撐到生產時。勞保可以請生育津貼。妳貼文說五月底公司跟妳講考慮裁員,6/15日跟妳說要調到苗栗去。1.五月底是誰?公開?半公開?1對1懇談?2.6/15日是誰?公開?半公開?1對1懇談?3.今天6/16公司對妳有什麼動作嗎?目前看起來,問題還不是很大。先建議妳,先想好要怎麼做?1.喜歡這個工作,生完小孩後,可以的話還想繼續上班?2.喜歡這個工作,生小孩的時候,因為要照顧小孩,所以可能暫時不能工作了?3.只是一份工作,但歸我的是我的,不想被人佔便宜。4....勞資關係自古以來都是對立的,所謂的勞資協議說明白點就是勞資各退一步的會議。勞基法是最低的的保障(最後一步是民法)。01上是公開的討論區,也可以給大家看看無妨。但如有牽涉的人名、店名或一些不應該公開的資料,妳再pm給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