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例是申請到一位看護,但是4個月後因為家人住院一個月,受到誘騙等到出院後就帶者行李跑了,還留下言詞並茂的感謝函(5/27),思考了很久發現其實雇主給再多條件也不一定留得住,因為具自行調查了解,在外面自己接CASE一天一千元,足足是合法的2倍多,這就是鼓勵逃跑,A家的跑去B家,工資每日1000元而且不用天天做,沒工時就當放假,台籍的要2000以上,做的事大同小異,B家的再跑去C家做,我家的逃了臨時要找人又要負擔的起上哪兒找?於是找了C家逃出來的,就這樣非常諷刺的大家都加薪了,雖然有一些風險(遇到被剝削的),仍然願意嘗試,因為現今雇主給付的22000,只有15000會到勞工手上,7000都被各式各樣的名義扣走了,30%真是可怕的多,而且還是來台一年後才有,但就是家中缺錢才遠赴來台工作,卻要等一年才有錢,怎麼能不跑?反過來說就是家中需要人幫忙,但是要3個月的申請空窗期,冒著被罰的風險還是很多人要請,現在跑了要等6個月,若找臨時的仍然還是非法的,真是諷刺!我堅持不找非法的,因為雇用非法就是助長逃跑,但是家裡怎麼辦?外勞引進多年後,地下收容所也逐漸成熟,急於找看護的雇主透過私下仲介找了逃跑的看護工,自己也面臨著很大的風險,不知道他的真實身分究竟為何,出了事也不敢報案,因為要被罰一大筆錢,反而要保護好她,他來了還可以挑工作挑雇主,不滿意再躲回去收容她的避風港,地下收容所則像慈善家,提供保護又讓大家賺錢,不滿意或是賺夠了就讓專勤隊帶走,於是惡性循環,每下愈況,思根本之道應該建立開放臨時外籍看護工的人才資料庫補足申請空窗期及等待期的人力需求,每日費用500-600元與合法看護工接近,市場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價差造成這種變態的市場,相信雇主是不會願意雇用非法勞工的.註:醫院的病房是最大的聚集地,24小時相處亦受誘惑拐騙,風險她們自行評估過,附近床只要有人是非法的在相處一段時間後就會傳遞類似的訊息,鼓勵外傭逃逸.建議醫院應該透過公開系統在病人入住後的外傭進行身分過濾,我的看護住進關渡醫院時,會留下居留證,若是所有的看護都有經過查核應該會大幅減少這類型的逃逸.外勞引進這麼多年,地下收容所已經很成熟了,現在的逃跑問題不是你對她好不好,而是外面太好賺,誘使者的甜言蜜語打動這些外傭,現在是雇主人人自危!又不能給她掛GPS!腳在她身上想走就走了,只要闖過被剝削的風險就海闊天空,成為空窗期的好賺人力!
jslju wrote:因為現今雇主給付的22000,只有15000會到勞工手上,7000都被各式各樣的名義扣走了,30%真是可怕的多...(恕刪) 所以仲介外勞根本就是一門大生意,這些中間人拿這些錢,真的合理嗎?
我家的經驗: 脫逃外勞回家的機票跟雇主無關 不過如果你合法(三封警告信....)解僱她就要送她回家至於要管控外傭多嚴 見仁見智我家是擔心外傭身心不健康 反而造成不可預測的後果 電話請假都應允結果也跑掉兩個
跑掉2個現行規定是2年內不能再請,請問您是否有受到影響?至於機票錢據我了解是以非法雇主優先出,但是若外勞不清楚或未供出非法雇主則通常由原雇主出機票及收容期間的費用,或是他留下未帶走的薪資.合法雇主一直都是最慘的!至於對待方式,大家都是"人",她是來幫忙的,我感謝都來不及又怎麼會對她多麼苛刻,因此電話OK.行動自由,但是終究敵不過同鄉刻意唆使誘騙的甜言蜜語(被賣掉就真的很慘,成了沒有身分的失蹤人口,任人欺凌,送回移民署算她好運,但是某日被埋在哪兒也沒人知道沒人過問就真的很慘)外勞也想錢多事少離家近(離家近大概不需要),薪資的價差太大致使有嚴重的被剝削感,我想是主因吧!
想回復長照服務的狀況:現在的制度並沒有合法的24小時外籍臨時看護可申請(很諷刺的非法的打一通電話就有,但是自家的跑了我家堅持不肯用非法的,不想用別人家跑出來的),離開之後雇主還會被逞罰6個月不得遞補,滿6個月重新遞補還需2個月作業期間(這就是政府在鼓勵非法市場),報案也僅止於公文送達,無人聞問,無人調查,任由逃逸事件不斷發生,因此僅能先回復使用之前申請過的長照服務.經過新北市社會局詢問及申請發現通過的整個程序又要重新RUN過一遍,時間最快也要2-3週,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原來是政府政策在製造非法市場,既然我已經能請到3年一聘的外勞,又為何需要再重新評估?一位接近90歲左右兩邊多次中風超過30年日薄西山的老人,難道會奇蹟次的復原嗎?若是沒有迫切需要,家屬會心急如焚的四處求助嗎?電影"不能沒有妳"正說明了這種受限於僵化的制度下小市民的無奈,希望相關單位可以苦民所苦,盡速協助,若是擔心家屬欺騙,大可先行核准,事後歡迎抽查稽核,是否可以盡速完成這些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的耽誤時間,才是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