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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萬的和解金(合意性行為!?還是性侵害!?)

heyshoo wrote:
應該是仙人跳還真好賺...(恕刪)


錯了!
剛剛忘記補充詳細。
據朋友轉敘的狀況。該位可憐的仁兄當時也是這麼想(沒證據:如擦過的衛生紙、使用過的套...等),但女方"家長"一群人...馬上拿出法院的一審判例給他看...。

『沒證據!?...沒關係!...只要有"新傷"喔!女方死咬的話...就判刑確定。』

恐怖!要回家跟內人好好"溝通"一下了。不然哪天內人心情不爽...照樣太太也可以告先生性侵害。
realsky28 wrote:
13歲毛應該都還沒長...(恕刪)


現在小朋友發育很恐怖的,偶某小學老師朋友跟我說,他班上某些小六就前凸後翹,比他老婆還要…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cmc5230evo wrote:
『沒證據!?...沒關係!...只要有"新傷"喔!女方死咬的話...就判刑確定。』


果然賺很大

難道新傷不是男友的傑作,或是別人的傑作
我就不信她男友沒用過
只能說都是錢惹的禍

如果真是設計人家的話,這家人一定沒在看csi。
1700萬請人處理乾淨,大概還可以找回1500萬!
要賺這種錢,真的是....膽很大!膽不用錢。
江湖的無奈,只有江湖人知道。
cmc5230evo wrote:
從新竹客戶那聽來的....(恕刪)


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刑法227條是非告訴乃論罪,倘若偵查機關知道,就算和解還是會被調查、起訴。
2、應該是沒有『一審判例』這東西,一審的判決是沒啥拘束力的。
3、現在法院比較會要求檢察官負舉證責任,光憑所謂的『新傷』是否能成罪,頗令人懷疑。
4、故事的男主角能主張的,應該是主觀上沒有與『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的故意。
5、綜上,故事男主角並非一定會成罪,但倘若綜合考量他若身陷官司可能對他工作、家庭的影響,
那和解似乎也確實是值得考慮的。
聽過和解金1億的
而且是某位知名企業家
保證是仙人跳
自分で选んだ道だから 跪いても终点まで歩んで行かなきゃいけない!
cmc5230evo wrote:
錯了!剛剛忘記補充詳...(恕刪)


重點是這非告訴乃論,私了並不是明智之舉

如果女方食髓知味,軟土深掘,我看男方完了

stanleywoo8 wrote:
大概還可以找回1500萬!


可惜台灣找不到~
吾為台中人 不食台中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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