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ors wrote:
這位cutegeor...(恕刪)
個人也是從事網路行銷方面的工作
仔細看過您所提的說明(或者說是解釋)
可以認同您所說的
不過有沒有官商勾結的部份
就不敢在此胡說八道
小弟也學不會一些標題殺人的手法
不過
民間公司推廣新產品
藉著公益團體或公益團體募集民間公司力量,
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掛指導名義,
這倒也屢見不鮮,
只不過現在執政換人,
也就會有另一批人網路打手猛找縫敲!
所以,
小弟的公司從不敢跟公益團體與政府單位做生意,
就算被人批不思"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哈!也不能自找困擾!
下次不管那一種顏色的找上門
就好好請喝杯熱茶
早早打發出門就行了
別心軟...1000,...2000,...3000...這樣送幹嘛呢....
你看....
不就被質疑了嗎.....
這年頭明哲保身已經難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