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先生 wrote:跟人權團體又有什麼關...(恕刪) 就是因為一堆人權團體在那護東護西,不可以用重刑,不可以用死刑,犯罪者要給他重生機會,就會造成一堆犯罪者有恃無恐,社會觀念積非成是,拭親,性侵,姦殺,等等等殘暴刑事案件越來越多!你看新加坡這樣用典,犯罪率跟天堂比起來真的是天堂地獄,台灣真的是有自由無法治公權力到底在哪裡?連教育者都可以這樣幫凶!!學著律師睜眼說瞎話!!校長是幫凶阿 幫凶
chian wrote:校長居然還幫忙老師欺騙家長、清理犯罪現場、並騙家長簽下同意書、提醒老師要銷毀性侵照片,說小孩子是自願被性侵的...(恕刪) 希望類似的案件發生在校長自家人身上時,他也要用同樣的標準來處理...
有這種事?只想知道那個人跑到哪間當校長?在知道後的第一時間,快速通報親朋好友2009/2/18還是:光正國小校長http://www.stut.edu.tw/ver2009/newspaper.aspx?pid=17不過現在已經不是了我是找到這網址http://www.kces.tcc.edu.tw/拍勢,不知道光正國小有幾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