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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寄給交通大隊的信,唉 一個人害了全部計程車駕駛

寧波西街(單行道)左轉(羅斯福路) 往 中山南路口再次急彎,連續2次未查看週邊車況便轉彎,造

成部分機車駕駛不便,甚至在(中山北路)<==(羅斯福路)跟南海路交叉口搖窗戶下來叫囂

對於混球一定要吊銷職照
計程車本來就都亂開

而且很多都是流氓背景

到時計程車一定會說

沒圖沒真相

你咬我啊 笨蛋!!
哦,照慣例,政府機構的回文...

經查明並無此事,為求避免這情事發生,故需達以下要點:
1 加強宣導 xx 安全的重要性。
2 定期及不定期的查訪並紀錄回報。
3 交通尖鋒時段,多派警方疏導交通。





分開旅行,獨自拍照。
三個字
沒有用.....
如果你有勢力的話
又另當別論了
不然你拿他沒辦法的
還是自己小心騎車比較實在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這年頭

找個立委民代上電視罵一罵比較有用

而且這樣也沒解決問題

台北小黃實在太多了

要節能減碳 與其作秀在那騎腳踏車

不如從這裡改進 但沒人敢動他們
Dirty Deep Done Dirt Cheap
你慘了........你去惹到台灣最有勢力的黑道
我覺得寄是對了,但是因為沒有照片
到最後應該還是不了了之吧~

就算有照片,除了開罰單以外,又能怎樣 ~(雙手一攤)
之前還有過搭計程車...明明就跟他說xx路x號!
還一直跟我問在哪?

後來開過頭了還要跟我多收錢....我跟司機理論!!
既然還下車拿球棒想k我....
當然!!我也不是好惹的....當場扁了他!!
因為論身材...........漢襙......司機整整輸我一大截!!球棒呢?....遠在100公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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