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摩知識中有清楚的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1130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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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簡單的方式就是體檢時就判「替代役」體位,(體位標準請參閱國防部網站首頁的役男選單中的「體位標準」)而若你是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程序及優先甄試之條件如下:役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並於申請期間持身分證、私章及相關專長、學經歷等證明文件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主管單位申請,其具下列資格者,得優先甄試,並依下列順序決定甄試順序:
(一)因宗教、家庭因素者。
(二)國家考試及格合於類別專長證照者。
(三)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給合於類別專長證照者。
(四)具備相關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還有替代役役男申請「家庭因素」服役之條件為何?如何申請?
答:
(一)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家庭狀況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比照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之家庭因素申請服役,由役男或其家屬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1.役男家屬均屬65歲以上、15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者。
2.役男已婚並育有15歲以下子女,除役男及配偶外,無其他家屬,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者。
3.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或其他家屬均屬第一款之情形者。但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者,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上述役男家屬範圍及年齡之計算,以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十一條至十四條規定為準。
(二)前揭申請案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資格符合者,轉報內政部役政署協調需用機關調整役男勤務及服勤地點,使其依規定得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以兼顧役男家庭生活;需用機關無法調整者,再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協調安排至距離役男住家六十分鐘以內車程之政府機關(單位)服役。
另外,替代役申請之限制的條件如下
答:
(一)有緩徵、申請改判體位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但緩徵原因於申請之年消滅者,可於當年申請服替代役。
(二)大專程度以上役男具備預備軍、士官資格。但得於申請時切結俟核准服替代役後即放棄預備軍、士官資格。
(三)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經替代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其申請服替代役或限制其所服替代役類(役)別。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參考資料
國防部「服役指南」http://www.mnd.gov.tw/ 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法規 http://www.nca.gov.tw/5_law/5_law.asp 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簡介 http://www.nca.gov.tw/3_solar/3_solar-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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