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偷親病患判性騷擾無罪

比較好奇的是... 幫忙做豐胸整型的醫生也會這樣嗎???
fortune578 wrote:
我除了想問審判法官的...(恕刪)


+1

我也想知道原判法官的姓名,我覺得像這一類對社會原有觀念極具教育意義的判決,應當大大宣傳該法官的姓名,讓大家好有個感謝的對象,劃時代觀念的突破阿!
說不定這位牙醫...
在牙醫界有很好的研發貢獻以及優良的技術
可以讓人神不知鬼不覺的看完牙齒

請參考前一陣子,對科技有貢獻的類似案件!!

話說...為什麼社會越進步,判決越怪異?!
我強烈質疑審判法官有收錢....

如此牽強的理由都能說出口..

醫師錢最多了....有可能花錢消牢獄之災!!

以後偷親美女都可以辯說我是慶祝我遇到如此美的女孩!!

親吻是國際禮儀..要告去告???

禽獸不如的人渣!!
那婦產科醫生祝賀可以X一下嗎?

祝賀順利生下一子??

這是啥社會呀?????????
hunk0504 wrote:
只有公佈那女生的照片才知道真相了,
...(恕刪)


大哥果然是性情中人,小弟完全認同這個觀點。
阿宅問題多,安心上路最好。=>我是阿宅
yvmp4 wrote:

萬一真的變成判例
...(恕刪)

不是有個五秒內沒事條款嗎?
主觀上沒意圖?
基本上因該是客觀審主觀吧?
大家去看這行為是否恰當

況且和台灣風俗民情也不相同
加上長輩給晚輩的祝福
不適用於醫生和客人吧~~~~


以刑法271條來說
殺人者大多辯稱我不是故意殺人的 = =
不是故意難道刀子自己飛過去?
這都是犯人自己的說詞

刑法221的強制性交罪
也沒明定要滿足性慾才構成(條文內)
但經過最高法院解釋條文
才使一些判決逆轉


讀刑法因該大多會聽過沈寶妮這案例吧
把棍棒插入被害人肛門被判強制性交罪
即使以最近的新刑法來說
構造要件一樣該當
還是因為最高法院出來解說
判決才逆轉~

有時一些法條還會出大法官解懌

這個問題看最高法院有無討論吧~~~~
至少最先的摸胸10秒
有出來說明~~


記的這種腦殘法官判例是從前幾年某件類似案件開始的。

男子進入超商強吻女店員,
結果法官以『親吻符合國際禮儀』判決無罪不起訴處分。

後來又發生一件:

男子在內衣賣場伸手摸一名女子胸部,
結果法官以『時間過短不足以引起性慾』判決無罪不起訴處分。

不知道這種腦殘法官有沒有老婆女兒可以借別人親一下摸一把,
或是X一下,因為同理可推『X一下符合生物自然法則』、
『X一下可延續人類生命』、『X一下有助身體健康』......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