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制度確實是這樣的撞死人有保險理賠,通常自己負擔費用只要50-80萬之間但是如果撞成殘障....理賠是不多的,加上醫療、身心賠償、後續賠償通常自費沒250萬以上根本嘎不過去法律出現問題,就會有人鑽洞...
撞死人在賠償上是另一種減輕負擔方式,主要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保護卡車司機本身要是弋引車(拖板車)後面有載重物的話,當高速狀態下要煞車避免撞擊或是追撞前方,通常是不把煞車踩到底的(踩死)要是踩死煞車後面重物會因為反作用力關係而往前移動,司機本身被夾死的機率會提高很多!所以寧可撞死人也不要自己被夾死,這就是為什麼後方有大型車要主動讓開的原因
jscola wrote:大車右轉車頭會先往左打拉開距離不是讓機車搶先轉彎用的別一股腦得衝過去當冤魂...(恕刪) 說真的,這個空間不管對方是大車小車都要注意學過開車都知道,當我們在駕訓班時,轉彎、S形都會有壓力怕會去壓到邊線我們在遠處看別人練習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旁邊還很空,但是從車上看就整個不一樣這種彎 最好不要接近,寧可先慢下來或停下來等汽車過去再過要是汽車是停止狀態你先過沒差那幾秒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