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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這篇新聞,真的很怒

為何欄檢不停!!???

欄檢不停被打傷還可以要國賠!

警察都不要做事好了~

大家都去飆車好了!
apple33 wrote:
最好每個攔檢不停的都可以直接開槍打死

因為他可能是殺人犯....

開槍不是因為攔檢不停
是因為衝撞警察

請不要誤導大家
當初民進黨開記者會的新聞稿
不知道幾個人看過

現在好像每個網友當初都親眼看見衝撞警察了
兩方的說詞出入那麼大誰知道當時的真相?
現在一堆人好像看個新聞標題就知道當初實情是怎樣了

因為後來做錯事
所以這個人以前所有說的話做的事都是錯的?
我不是上帝也不是神
這種事情誰知道?
現在出事情了
就算是當初員警真的沒錯好了
是少年故意欺瞞議員民代

結果
當初質疑警方的媒體沒錯
欺騙議員的少年也沒錯


出來幫忙的議員反而現在罪該萬死
我看到時候有人說議員幫忙質疑用槍不當後來嫌犯又犯下姦殺案
所以議員成立殺人罪幫助犯
應該也有不少人會連署

有時想想還真好笑
開槍不是因為攔檢不停
是因為衝撞警察

請不要誤導大家
===
警察被衝撞...
難到就是活該啊..
有那個人看到車子衝向自已,而自已手上有手槍不用的道理呢?
本能反應吧。。。不過也太準了,那種情形下還能射到可能老天有眼吧
現在法律變得好像人犯罪以後,只要經過一段時間就可以假釋的做法讓我相當不認同
由於對於那些強姦犯更是如此,應該將假釋的條件設得更高點,要不然有些人出來就再犯
這樣關入牢裡有什麼用呢?
板大甭生氣
那個662本來就是這樣的鳥人
常常到處放砲讓人看了都不爽
(去找一下他的發文就知道,他是個反社會的怪胎)
別理他~~
下次發文多注意就好摟~~


fdf0601 wrote:
當初民進黨開記者會的...(恕刪)



不過當初那個民帶在接受民眾陳情的是不是也該瞭解清楚呢?

衝撞警察被打傷了還好意思開記者會

自己愛作秀,現在捅到蜜蜂窩了才改口是不是也太晚了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剛好可以給每個民代作為警惕(不論是那一黨的)

接受陳情最起碼也要把事情搞清楚,不要看到什麼事情可以作秀就上了



fdf0601 wrote:
出來幫忙的議員反而現在罪該萬死...(恕刪)


姦殺犯少年罪該萬死
議員同樣罪該萬死
開記者會前不用查證?
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

廢除死刑? 甭想了吧
http://blog.yam.com/kiss486/article/20948811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致那些支持廢除死刑,偽善的人權運動者
若人權運動只是你們爭取政治權利的羊皮
我祝你們永世不上天堂,地獄惡火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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