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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為國家公務員,為何要屈服於地方民代的壓力呢

ninja680614 wrote:
我一直搞不懂警械使用條例
就沒對空鳴槍了~~~
何來對空鳴槍
...(恕刪)

警械使用條例真的沒有對空鳴槍這條。

警械使用條例



當兵進新訊中心就要背用槍要領、用槍時機,警察是否也來這套?
要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情況危急的時候誰管你這麼多。

當兵用槍要領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

嗯~~因為警察考試有考過這題
至於對空鳴槍
因為事後可再補槍
因此鳴槍程序上無太大作用


警察也是得背一些用槍時機用棍時機
不過後頭都來個比例原則
寫一堆癈話~~
其實條文可把警棍使用時機
和警械使用時機合在一起
最下頭加個比例原則就好
不知是誰立這個法的
癈話很多



另外像一些臨檢的程序
則寫在警察職權行使法
有興趣的人可翻看看


ps:軍警一家~其實很多東西抄來抄去 = ="
什麼不能打致命部位
那些都一樣

因為十個警察有九個是洛哥
地方民代有前科或是有黑道背景的比例超高
不但控制預算還知道洛哥平常都去哪裡收規費

洛哥們要是不給民代面子 下場會很慘的
一般的基層公務員人微言輕
官大的人學問跟講話的聲音都比較大
所有的公務員升等(不一定是當官喔)
都是要看長官的臉色,尤其是要當大官的時更要民代大人的幫助
因為不買帳的人是升不上去的
每個人都差不多啦,誰也不敢得罪有權有勢的人
你能理直氣壯是因為你無所求,一般的公務員都求平安過日子
誰也不敢得罪權貴,尤其連長官也不支持你的時,你會更無助
草本野 wrote:
台灣已經把放縱當成民...(恕刪)


同意
常常看到警察臨檢偷拍我也都沒怎樣啊?
為什麼就是常常有人在那抱怨?
不肖民意代表~議員~立委~官員政要=警察壓力最大來源
對惡性重大犯人用槍會被指用槍過當~難不成要自己拿來爆頭啊
dennischio wrote:
常常看到有關地方益員...(恕刪)


因為員警留任,升遷,考核都跟地方民意代表息息相關.

不聽?行嗎?

當地民意代表看你不爽,簽呈給你上司,要求本區下次不續任,直接台北調台中,就昏了.
民主與法治是並行不悖的!

台灣的民主算是起步,可是法治還差得遠~

整個政治制度的設計就有問題。說是三權分立,卻偏偏讓地方行政單位用人事、財務可以去制約司法機構?!擁有立法權的立委、民代更是淩駕於行政之上,成為法外勢力!
草本野 wrote:
台灣已經把放縱當成民...(恕刪)


敢問兄台 姓成 名龍嗎?


affeii wrote:
說是三權分立,卻偏偏讓地方行政單位用人事、財務可以去制約司法機構?

那個.......
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指的是法院
警察系統只是執法機構而已
算是行政權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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