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要付錢給那敗類
沒被一槍打死算它好運
建議,除了馬上停止付看護費
還要把之前的連本帶利通通要回來!!
憑什麼要為了一個該死的人渣而拖累一個好警察的人生????
還有那些立委議員,有沒有LP阿
出來道歉阿!只會在電視上嗆嗆嗆
卻沒有一點出來道歉的勇氣
就算它們不是姦殺犯,我還是認為警察根本不需要賠償它們
衝撞警方,被槍打是剛剛好而已
還在那邊撒謊說沒有,當大家白癡喔
警察沒事會隨便掏槍出來打人??懂的人都知道開一槍會有多少麻煩,能不開絕對不開
一群渣,趕快消失吧,這個社會完全不需要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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