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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板上講那多沒用
我們又不是中和人
議員跟不理人
有沒有中和人跳出來啦
這還有天理嗎?也許台灣本來就是沒有天理的地方
犯人有人權...
除非是一堆人去遊行抗議聲援該員警
要不然還是沒用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小警員很可憐
到現在還看不到警政高層的肩膀在那裡?
面對民代的炮轟
就不能為屬下應為之行為辯護跟鼓勵嗎?

記者除了訪問民代
也應該問問警政高層對彭警員做了什麼支援!
支持+1!

憑什麼要付錢給那敗類

沒被一槍打死算它好運

建議,除了馬上停止付看護費

還要把之前的連本帶利通通要回來!!

憑什麼要為了一個該死的人渣而拖累一個好警察的人生????

還有那些立委議員,有沒有LP阿

出來道歉阿!只會在電視上嗆嗆嗆

卻沒有一點出來道歉的勇氣

就算它們不是姦殺犯,我還是認為警察根本不需要賠償它們

衝撞警方,被槍打是剛剛好而已

還在那邊撒謊說沒有,當大家白癡喔

警察沒事會隨便掏槍出來打人??懂的人都知道開一槍會有多少麻煩,能不開絕對不開

一群渣,趕快消失吧,這個社會完全不需要它們
可憐的基層警察又變成政客的犧牲品

警械使用條例早早就沒對空鳴槍了
因該是不用對空鳴槍才對

而當時開車的男子意圖衝撞警方
依警械使用條例是可開槍還擊的
即使打中第三人
因為依法所為
看護費也該由國家出
而非警員

不然警察就告開車那位19歲少年
殺人為遂好了 
在把對方家庭賠的錢用來先付醫藥費
等官司打完再說
~~~~~~~~~~~~~~~~~~~~~~~~~~~~~~~~~~~~~~~~~~~~~~
雖然中槍的少年是強姦殺人棄屍犯人之一
但當時並未發覺此案
是否能因為新的案子
來影響當時衝撞警方的事件
還不一定~~
如果我有錢....一定成立一個祕密的 制裁組織..制裁那些被法律縱放的畜牲


一定要虐殺...首級掛在大街上.
警察真可憐,有人試圖衝撞還要站在那裡給牠撞,

開槍還得究論原則,那乾脆不要警察算了,社會幹麻要公義,

乾脆找流氓來當公義就好了阿,隨意開槍也沒有法則,

規則是死的、腦袋是活的,下次請那個議員去參加站崗,

看到有人衝撞請站好對空開三槍再追,O的!人都已經跑了咧,

還給你在那裡開三槍,真是超白O的,事後還要員警負擔,

政府、法律、政客...

簡直就是龐大國家機器中的腐敗教育制度下的貪婪副產品裡面的寄生蟲旁邊的小嘍囉。
張瑞山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snowbox wrote:
張瑞山...(恕刪)

就是他!!!!!!!
不過,從沒投給他過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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