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一樣,一次買4本,心想有空慢慢看,結果再一本“砂之器”中有長達30頁重複印,跟博客來要求換書,結果答案也是超過10天鑑賞期,不接受換貨,自行找出版商處理。真的好有原則!瑕疵品超過10 天就可以不認帳,換貨也不行,會不會太霸道。看來博客來生意太好了,就不理會一個小小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