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jin wrote:前幾天和攝影師到淡水紅樓幫一位電視廣告模特兒拍外拍宣傳照...(恕刪) 對公司來說這很重要,對一般人來說根本不重要,沒必要專程複製宣傳照,網路上抓就有了既然很重要應該要有保護措施吧,怎麼會踩到就刮傷了
其實,重點很清楚吧,開頭就是要求現場等待現場取片,是那老闆說一定要留碟片下來,現場不能修片的,旁邊的男店員也有在現場喔,老闆也說,資料他可不保證會外流阿,這情況下當然片子拿了就走人了,至於備不備分,毛片的意思應該大家都知道吧,我們每天都要修無止境數量的圖,隨便攝影師拍一天的量就超過一張DVD的容量,就是還沒整理的就先燒錄起來,不然我的NB內的360G存不了幾天的毛片的;還有人說是臆測別人犯罪的預設立場,出來工作,如果一定要等大紕漏發生,是不是太遜咖,根本沒有埋怨批評的能力了??這系列的照片給出版商一張是8000元,雖不是高價,但仍算是有價品;發文的目的還不就是先立一篇經驗談,以後人家搜尋就有的討論了,還是其他回應的大大能解釋老闆的(1)一定要留碟片下來,現場不能修片(2)資料他可不保證會外流阿,這兩舉動一起發生的其他意向??更或者有人花點時間向老闆詢問一下這樣相似的狀況,看老闆怎樣回應再來發言??要替老闆護航,可要自己下工夫做功課吧
yenjin wrote:出來工作,如果一定要等大紕漏發生,是不是太遜咖,根本沒有埋怨批評的能力了?? 你有埋怨批評的能力但沒有定罪他人的權利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還是這位大哥您的職業是檢察官或是律師??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015462&r=17&last=11436102這篇您要不要看一下?您有沒有覺得您的行為跟裡面某位腳色差不多??yenjin wrote:要替老闆護航,可要自己下工夫做功課吧 要定老闆罪,可要自己下工夫做功課吧
基於發文者,請回文大大針對疑問回答,自說自話的回文,而且又短短一些字的發帖如果是在奇摩知識之中是不會排不上答案版面的呦!!Ting,東方仗助,241cat等大大的回文在當時都是很重點的思考點,原來還是有人看的出重點來建議的,謝謝,
看完之後覺得,老闆只說了:這刮得很嚴重,需要把片子留下來其他通通是你自己杜撰出來的,講到好像已經發生過了一樣而且,你打從老闆要你留片子的那當下,就已經單方面認定他要盜圖所以你講的內容有沒有加油添醋也很難講內容不乏一些歧視、貶低的字眼,有點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