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認, 就請老闆, 當下把欠你的薪資清算清楚, 並且表明您就做到今天了, 要我認錯可以, 就在積欠的薪資中扣除, 剩下的請立即發給, 大家把話給說明白了, 也不必要小房間去談, 什麼話就大庭廣眾的說明白。
在下看樓主的態度, 有點畏縮怕事, 反而落入對方的心計, 不夠果決堅定, 這樣會害到自己, 不是批抨的意思, 希望你了解。
樓主都己經要走了, 只想要回薪水, 而大陸老闆也掌握您心態, 一方面也在測試你的意識及能力, 您懂在下所言嗎?
大陸人都是很會吵架的, 這句話也沒有批評的意思, 只是說出個看到的事實。
以上是癈話, 因為己過了時機點。
再來要做的, 跟上面是一樣的事, 直接去找老闆大聲要錢, 要多少算多少, 同時也是宣告你要離職, 將事情做一個切割。
即使沒要到錢, 老闆為了閃躲你, 也會希望你快點離開, 但是你相關文件可要到手, 以免離開後還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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