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幾年前車禍,脾臟,肝臟出血,肋骨裂三根,對方開小貨車撞到我,對方過失,加護病房住了4天,一般病房7天,躺了一個多月,對方保險公司賠了10萬,肇事車主沒賠半毛錢......光我機車全毀就去掉5,6萬了....腿斷開刀就要70萬.....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別自己掏錢
n124383955 wrote:我媽4個月前早上撞到...(恕刪)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我前幾年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開車到十字路口停下來準備待轉~就被對向來的機車撞到,騎車的是弟弟皮肉傷而已,被載的哥哥整隻腿撞到我的保險桿,腿斷了去開刀,我自認我那時車子是靜止的狀況,而對方煞車痕至少十公分,我也是很有誠意送去醫院的時候我幫他掛號還包紅包給他,但是談到和解的時候跟我要四十萬,那次和解我還專程請假,我一聽到四十萬我直接說不可能~保險公司也覺得獅子大開口,後來我對他的態度就不太理他,還是他專程打電話約我第二次和解,第二次是去調解委員會,我就把我當時的誠意全部都說出來(包括當事人當時在當兵我還透過關係讓他請了很多天的假)等等...後來也是調解委員會主席幫我把價錢談定,就是在保險公司能夠理賠的金額內我覺得都沒問題,超過的部份如果差太多我想根本不用太理會他,畢竟是他來撞你媽而受傷,而不是你媽直接去撞他,所以對方也有責任,所以交給保險公司就對了,相信專業~以上..
怎嗎大家都忘了他媽媽有過失傷害之刑責,你寧願背前科也不願和解,你不願和解就付錢給法院吧,(刑期易科罰金)每一個車禍之人都認為自己無過失,都是對方的錯,因為大家都自私,願意將心比心的人少,你要爭無過失就試吧,機率超低,記住,刑責外還有民事賠償,至於法官如何認定,我未看到對方請求明細及依據及憑證,不願多加揣測,如真無法和解,就讓法院判吧.當然也需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