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亂世用重典是否修法採用重罰及鞭刑嚇阻犯罪.

台灣適合引用鄰近國家"日本"

原來日本人是如此的有智慧

就讓我們來將它稱為 "大逃殺法好了"

正所謂亂世宜用重典

就讓那些死性不改的野孩子

自己搞自己吧...
嚴重犯罪的就當場格斃 審都不用審

像飆車族那種的 影響社會治安的抽十鞭也不為過
現在是亂世嗎?

目前的世道也還好吧?

大家走在馬路上也沒出門踩到槍或必須穿戴防彈背心

安啦~

台灣頂多是小惡滿街罷了,還稱不上亂世,重典就免了

所謂的小惡,舉凡亂扔垃圾,路霸,讓寵物隨意大小便不清理...等等行為,就在你我週遭數不清的小惡

這些可不是只關乎公德心問題,這可是有法律明文規定不可為之事唷!

但,大家卻已習慣視而不見,故你今天做了多少小惡呢?
J@N wrote:
現在是亂世嗎?目前的...(恕刪)

15歲砍死人都會冷笑
殺死父母的也好幾個
還有砍死年邁的祖母~只因為不給錢

你覺得~這樣不亂?

亂世用重刑!
絕不能廢除死刑!
砍死人的有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呢?
只顧慮加害者,漠視被害者~這也是加害受害者!
目前解決治安之道,唯有政府加強執法能力,檢、警人員應落實執法態度,
重大刑案迅速破案、迅速偵結,並速審速結,始能使犯罪者不能亦無法心存僥倖。


哼哼
這句話
只適用於馬路邊偷拍,

為大官們 盡力且快速破案的準則
如果法律規定
強姦犯一律遊街斬首 決不二話

台灣還有人會剋制不住小頭嗎?
當然是亂世

比起以前,道德觀念越來越淡薄了,可謂道德淪喪的時代

小惡不罰,大惡不都是由小惡慢慢累積而來的嗎?

台灣很講求『情』忽視『理法』了



台中小康 wrote:
(重點是現在之矯正刑,經媒體報導,讓人覺得坐牢很爽,有三節加菜,菜色還不錯,有人還故意犯罪等被抓要吃牢飯,坐牢可進修犯罪技巧及認識犯罪夥伴並增加犯罪地位到此還不錯,且假釋減刑寬鬆,關三分之一刑期即可能假釋,矯正刑真的可以讓犯罪人警惕嗎????????)

矯正刑會讓犯罪人生警惕之效果嗎?(答案應是否定)
那是否應採取更重之處罰,
大家討論吧.
(恕刪)


我不這麼認為。

臺灣矯正刑並未落實,受限於經費問題,於是硬體大於軟體,擺液晶電視要比起多請幾個輔導老師顯得似乎更有績效,所以事實上大多數的矯正刑只落於形式,像心理輔導、技職教育等,大多數因為受刑人刑期問題,及其他相關因素,而沒有真正的去完全發揮其功效。

假釋的寬鬆倒是可以討論的地方,也許可以考慮就假釋制度加入聽審會之類的設計,由原先起訴的檢察官與審判法官加入審查,看受刑人是否真的有確實改過,並考慮其對受害人事後補償的完成程度,來決定是否可以予以假釋。

至於更重的刑罰,其實收效有限,尤其個人絕對反對濫行死刑及酷刑。有些人太過相信死刑的效用,有人開口就說「XX如果判死刑,看誰敢犯罪!」,諸不知,陳進興等犯下白曉燕案時,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軍史館姦殺案發生時,軍人強姦也是唯一死刑。所以我們知道一件事,死刑絕對阻止不了犯罪的發生,而從數據上,唯一死刑更是只會增加犯罪被害人被殺的機率,因此個人一向對某些人的死刑至上論嗤之以鼻。

只是單純的加重刑期,這是可以就該犯罪行為現行刑罰,是否過輕可以討論的問題,至於動不動就高喊死刑、酷刑的,就免了吧,臺灣已經夠亂了,不需要再增加混亂因子。
小惡不罰,大惡不都是由小惡慢慢累積而來的嗎?(這就是破窗理論)

依照法務部的說法...乾脆一人發一本公民與道德...這樣就不會有犯罪嗎?
執法是降低犯罪率的一部份而已,刑期和刑度也是重要的一環

話說回來...現在坐牢真的很享受
加害人的人權竟然大於被害人的....無天理

至於是不是亂世...每個人都感受不同
等你自己受害了感受就會比較深了

亂世用重典....太平盛世也可以用重典阿
太平盛世不一定就是用重典之後才變成太平盛世
竊盜要處死刑.....請問你不去偷....會被處死刑嗎?
{刑期無刑}

ps雖然死刑阻止不了犯罪的發生....但可以減少犯罪的發生(有其嚇阻性)
殺一個人不能判死刑


殺2個人不能判死刑

殺3個人不能判死刑

殺5個人不能判死刑


那到底要殺幾個人 才可以判死刑





鞭刑--喔-建議用在年輕人身上..在犯罪因子還未更深地固.還沒有出社會工作.不要留下前科記錄.
用鞭型.讓青少年犯罪者在家裡躺 一個月.好好醒思...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