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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年冷血殺人沈迷遊戲肇禍.....

事實證明
打打殺殺的電玩對小朋友
有淺移默化的效果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太過份了 真的是人渣

很想把他們從101的頂樓踢下去的衝動...

怒怒怒怒!!!!!
御波隨行 wrote:剛剛在網路上看到的新...(恕刪)


1.這不過是兇手的脫罪之辭罷了(離譜的是,連兇手的父母都說沒法管,難不成是要這幾個被比他們更敢的當街掛了,橫屍街頭,再來抱怨政府治安做不好要國賠?),難怪現在的社會,法律不過是具文(除了那些拚命要老百姓吐出錢來的法令以外)!

2.搞不好過幾天,這幾個兇手,個個人手一份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然後啥罪都沒有,大搖大擺從法院出來......繼續砍人,理由大概是"殺人不一定會判死刑,判了死刑又不一定會執行,既然如此,那不如多殺點人做環保......"

3.也拜託新聞記者,警察和醫師,請尊重自己的專業,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要用臆測的方式來處理案件,縱放為非作歹者,還給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畢竟,誰都不希望因不尊重自己的專業,縱放為非作歹者,而使憾事發生在自己認識的人身上!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昨天第一時間在"另狗"看到這篇報導!!
既然都撞車了 怎麼沒把這幾個小王x蛋撞死 撞石墩耶 又不會害到別人 好可惜唷 !!!!
反正現在都逮捕歸案 未成年的 我看以後還有轉職(慘一點就轉錯 那就要砍掉重練了)的機會!
至於那幾個成年的 又都有案底 關到死也就算了 省得出來亂咬人 !!!!
小松菜奈是大正妹....
網路遊戲玩多了才會受影響殺人

妓者才會這樣寫


數百數十年前的殺人犯
可沒網路game
也沒a片~~一樣強制性交(221)、殺人(271)

~~~~~~~~~~~~~~~~~~~~~~~~~~~~~~~~~~~~~~~~~~~~~~~~~~~
如果不知殺人會犯法
那應該不會落跑
很明顯他們很清楚那是錯的
但就去做了
做完後常牽托別的

不然就常出現一個情形
記者:這小孩平時如何
父母:他在家都很乖~一定是壞朋友帶壞的


我的小孩是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I'm Just Trying So Hard To Be Me!!!
我覺得[線上遊戲導致]這種說法
真的是嚴重脫罪之詞
我實在不贊同用這種說法
替那些人標記問題
他們
根本就已經嚴重脫離[正常人]的理智範圍內了
根本不可原諒...
未成年,能關多久?
唉。。。。。

我N年前國中老師常說
誰誰誰(問題學生)本性其實不壞
這些死嘴砲
出外砍人偷竊性侵打架
就因為在家孝順老母就叫本性不壞
什麼道理?

什麼叫"本性不壞"??
殺人償命
有種殺人就要有種承擔
網路遊戲何罪之有??
不是沉迷就會肇禍
這頂多只是其中一種可能的因素
背後的種種因素加起來才是原因吧
就這樣把全部都歸咎於網路遊戲
似乎有點偏頗
難不成現在青年人腦子都是豆腐做的
會分不清現實與虛擬
而且還一次五個人
以為在組團過副本喔
我也建議這種人
應該讓他死.....
三十幾刀
真是沒人性
前幾天有一個新聞說~!!!
地球人數負荷太多.....所以....趕快恢復執行死刑吧!!

這樣會刺激經濟滴~~!!!
政府不是在找方法???上面方法不錯!!
可以除禍害又可以刺激經濟~~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

不然建議政府~~"死刑"名詞應該廢除!!
因為都不執行死刑了~留這名稱也沒意義!!!
死刑~~真是諷刺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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