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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蓋樓速度超快的.....,今天看到這裡,筆記~

心得:南亞食品 從此於我家消失


有很大的機率是生產流程出問題,人為疏失(清潔不當)的可能性較大

星巴克都會有硫酸口味了,還有什麼不可能發生????

借轉到 FACEBOOK 幫廠商打個廣告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你也知道寫文章很不容易,麻煩您寫一些好文章,不要寫一些有的沒的,這邊是01,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網站 ...
維大力好了不起啊!

從來沒喝過他們家的飲料是因為我們這邊的鄉親在辦喪事時常常會有人送維大力做的罐頭塔,看了一點都不想喝!

拒喝第六天,樓主加油!
[汽水裡面有螞蟻是絕對不允許的]
[本來應該判你出局,不過念在你有些創意夠噱頭,還有時間快道歉吧]

給院長的信:

院長您好:

據近來的新聞媒體報導,一名李姓男子日前買了一瓶汽水竟發現整罐汽水都是螞蟻,

讓該名男子氣得將螞蟻汽水的照片上傳至網路,不料業者一開就先質疑消費者與記者串通,

下一步以徹廣告的方式以箝制新聞台,還使用方法讓台灣的網路宛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合諧,

如今竟向李先生提出誹謗告訴,此舉以引發數千網友蹋伐,此業者的舉動令人懾舌,

中華民國的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09 號文中提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

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如今一個企業竟以諸般手段打壓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現在一個微小的消費者要面對一個大企業了。

院長請您為消費者主持公道。



行政院院長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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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那個企業嗎?別對號入坐
我覺得應該這樣,要玩就玩大的

如果維大力敢賭,就來賭大一點,如果任何一個人喝到他們公司不良的產品,他公司董事長就捐出所有財產,拍賣公司,以後不再做飲料,這樣大家玩起來才有意思阿!不然才一千萬,對這種公司根本不算什麼

對了,剛剛分別寫了信去行政院跟總統府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狗罐頭 wrote:
給院長的信:院長您好...(恕刪)

有錯字 最好改一下
"一開使就先"
是 始
狗罐頭 wrote:
給院長的信:院長您好...(恕刪)

http://blog.yam.com/0809/article/18748978
跟周星馳電影好像喔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下期休刊 wrote:
有錯字 最好改一下"...(恕刪)

謝謝

不然可能會被畫圈退回
狗罐頭 wrote:
謝謝不然可能會被畫圈...(恕刪)


加你一個一拉
剛剛看新聞~~

報導感覺就是指版主做假....

原來先撤廣告....想好如何反擊....

傲慢.....這兩字

我花錢買到有問題的東西~~要跟你報告~~不能跟別人說唷

所以我喝到有問題的東西我不能提醒鄉民別喝相同的東西~~

好大的商威

絕對拒喝...再告知親朋好友也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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