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您好:
據近來的新聞媒體報導,一名李姓男子日前買了一瓶汽水竟發現整罐汽水都是螞蟻,
讓該名男子氣得將螞蟻汽水的照片上傳至網路,不料業者一開始就先質疑消費者與記者串通,
下一步以徹廣告的方式以箝制新聞台,還使用方法讓台灣的網路宛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合諧,
如今竟向李先生提出誹謗告訴,此舉以引發數千網友蹋伐,此業者的舉動令人懾舌,
中華民國的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09 號文中提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
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如今一個企業竟以諸般手段打壓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現在一個微小的消費者要面對一個大企業了。
院長請您為消費者主持公道。
行政院院長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
----------------
我有說那個企業嗎?別對號入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