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瀾之子 wrote:殺人可以... 被...(恕刪) 可以,殺個人並不太麻煩,現在地球人又太多了,死刑當然環保,可惜,如果你關他40年,那也許這個死刑犯死的時候能夠真正覺醒,不然只是殺個精神病患罷了,殺掉肉體何用,那些人需要殺的是靈魂,關他到死才能殺他的靈魂,殺肉體太膚淺,大家想想看吧。
會....因為你都說罪不及已時,往往是很難去想像,相對的說法,以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你也很難去想像...不要換了立場就換了說罄針對你的說法,我不理性的想法是:『因為就像反死刑聯盟的人一樣,他們的家人不是受害者...所以贊成死刑維持的我的家人不會被冤獄...』理性的想法是:這種古代冤獄在現在人權高漲及DNA等科技進步下,會被判『死刑』的情形,很高嗎??因為誤判有被關的冤獄,我相信有...但在現在的司法及人權下,要再被判死刑...你覺得機會高嗎??現在的司法制度,常只要有一點疑慮,寧可輕判...而不是重判再加上現在的44位死刑犯,超多都是眾目睽睽下的重大犯行.....那為了這些人渣就不用保持死刑嗎??要這麼眼光小小的看一國的死刑犯人權,不如多多去救助每天餓死的貧窮人口及獨裁國家,因為政治、宗教無辜受害的人,才是更急的...
所有廢死國家的人犬組織人士可能會笑...但是這些廢死國家的人民確會大讚台灣果然才是真正以民意為依規的法治國家啊...幾乎所有廢死國家的民意都是贊成不該廢止死刑的...被笑的應該是那些廢死國家才對!(因為那些國家是假民主法治國家)
天生隨便 wrote:頂著人權的大帽子憑什麼決定要留給罪犯一條路罪犯萬一假釋再犯罪這罪你們人權團體擔的起??...(恕刪) 基本上[人權團體]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再犯案],死刑犯 是 死刑犯再犯 的 死刑犯 還是 死刑犯對他們來說,眼裡只有死刑犯 .....他們的目的大家自己想吧....
沒有什麼慈不慈悲的問題她仍然可以飲食不忌葷素、穿戴用動物皮毛製作的華服 吃的豬肉 牛肉 羊肉 魚肉 那都是「別人殺的」 穿的牛皮 鱷魚皮 貂皮 蛇皮 那都是「別人剝的」重點在於「反正不是她做的」angela000217 wrote:那她可有茹素,她的衣服配件可有用到動物的皮毛,說什麼不願意雙手沾滿鮮血那開槍的執法者要怎樣說,只能說王女士是假慈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