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費阿 wrote:闖紅燈也可能誤判所以...(恕刪) 別忘了你可以上訴喔。但人死了怎上訴?crazydiamondc wrote:三審定讞 還抓錯...(恕刪) 還是有可能之前有件偷竊案,驗到指紋.......結果一個家具工廠的員工被抓到警察局但法官還給他清白因為那枚指紋是,他上漆是留下來的。那是因為現在科技比較發達。倘若科技沒這發達,他被砍頭了..............那他是倒楣了。當然我贊成,犯罪者要為他自己的行為附上代價。這是確定的誰殺了我老公? 殉職警妻:法官跟檢察官!只要是人,就是會有瑕疵也看過檢察官丟包把證據弄不見.......就是沒有人來說這些檢察官、法官要付的代價和責任。像那個小妹妹被竹竿搓的.............也是罪證不足,當然如果真的不是他....還他清白。假如只是當時的薄弱證據判他死刑的話,後來找到沒犯罪直接證據.....那算他倒楣。....我的想法是當科學證據不足或錯誤、檢察官、法官又錯誤...............那個人被判死刑算倒楣假如沒有死刑,是用終生監禁先關起來............幾十年過去新的證據發線了。那才還他清白。米國,也不是常常有發現新證據因為現在有DNA了..........還是有人被關了幾十年。
ccl5988 wrote:吊死槍斃注射毒藥才叫...(恕刪) 也是啦這我想到你要死還是阿魯巴結果選阿魯巴................................至死................一樣死。死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