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ussshoestring wrote:我現在還沒失業當然不...(恕刪) 那你多慮了如果他真有公司如果真的要應徵如果還記的這件事自然不會通知您了所以你也不用麻煩還要記住對方的名稱這樣才真的省事不是嗎??
468111 wrote:是否要以詐欺舉發,是...(恕刪) 你可以舉發啊 只不過達不到你想要的效果 你不就是想教訓潘女而已只不過 我覺得 你省點心吧 這還真得教訓不到她要噹人 也要打到對的地方 不然叫白費工
aries12345 wrote:社團應該要把銀行帳號...(恕刪) 經您提醒,我去看了該收據照片,日期誤植的部分有人提問過了,以個人以前的經驗,金額沒大寫就算了,收據上好像也少了一個經手人的印章吧?話說新聞中還提到說這種收據可以報稅,我是滿懷疑的。
kore921 wrote:.還是想放大絕叫人公開資料的方式來讓人閉嘴..(恕刪) 這招有人用過要我pm 資料給他說要踹共結果把我的資料公開還好我也不是不知道人心險惡給的是假資料網路上打嘴砲誰都能鬼扯啦我還是反斗城台灣區總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