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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Vin Liau wrote:
王清峰指出,全世界沒...(恕刪)


剛跟日本友人聊到死刑這件事...

他說日本的法務大臣也是反對死刑...

不過他還是依法行政簽了死刑...

王部長... 多學學人家好嗎... 這才是真的依法行政

不過妳也沒機會學了...
請看自由時報的圖表即知閣下發言與事實不符

melbournebest wrote:
動物先生在當法務部長任內也才簽過七次死刑(唯一拒簽的是蘇建和案)..印象中他是做滿任期的...所以..四年七個...四十四個要幾年...垃圾也...(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換誰都一樣.........根本的意志(在位的那個)沒有改變....換幾個魁儡都只是做戲.!!

而且44個不可能在今年內解決...!!

搞不好半年一個.到2012才4~5個 .....就可以堵住一堆人的嘴...

動物說 : 我的確有再執行死刑阿...只不過是慢了點...總比一個都不殺來的好....法律也沒規定,定讞後多久內要執行掉吧

其實早就這樣做就不會惹得滿身腥..."翁阿"

本來以為政治人物都是聰明的動物 , 這麼簡單的民粹手法都不會做

其實無意為王前部長defense甚麼,
但大家好像習慣性把事情二分法。

我基本上也不認同王前部長所言(關於廢除死刑等等),
也知道實際上有人會被王前部長言論侵犯到,
但就像網路上的言論大家各自表述,
我們都可以覺得被對方言論侵擾,
但不代表我們有權利對彼此謾罵,
或攻擊對方人身與家人。

大家要陳述自己的意見並無不妥,
要嚴正指摘王前部長"瀆職"、"失職"、"言論失當"、"尸位素餐"云云,
都屬可以公評之事;
只是小弟不自量力而殷殷期盼,
要王前部長或其家人"下地獄"(泛指大家所提之各種衍生方式)之言等等,
可以不要那麼充斥台灣社會。

其餘關於小弟提及言論若有冒犯其他各位,
小弟受教了。
我只知道,在台灣,大家都笑了
哈哈哈哈

ccl5988 wrote:
吊死槍斃注射毒藥才叫...(恕刪)



你要檢討的是警方的辦案手法
是否嚴謹科學吧

跟死刑存廢有啥關係?

相信這裏討論的是
證據確鑿的



=======
有爭議的 證據不足的
暫緩死刑執行
應該沒人會反對


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當然是First in,first out先進者先出.

好懷念包大人哪!

對了,可以把一些重刑犯也找去觀刑嗎?至少讓他們知道警惕!

最好能在執行前,留下死刑犯的錄影及留言,定時播放給刑事犯觀看,也可以把光碟送給受害人家屬,讓他們得到慰藉,並得以告被害人在天之靈.
litcmini wrote:
死刑的誤會?!沒看到...(恕刪)


所以啦

下台了

呀~伊爹
そんな装備で大丈夫か? 呀~伊爹
國外沒人會笑這種剩人下台
但台灣人卻是高興的笑了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sony9 wrote:
我是偏向支持廢除死刑.
唯一的理由.是誤判

那你該推動廢除刑法而不光是死刑
死刑犯會誤判難道被判其它刑責的就不會?
人死不能復生就廢除死刑, 坐牢花費的時間就可以回朔嗎
是否全都用罰金來判罪, 還是要改賣贖罪卷, 捐善款

另一方面, 講的好像台灣刑法就只唯一死刑沒有其它選項
一審判決死刑就確定了沒得上訴
台灣的死刑要是那麼容易判, 就不會經年累月到現在只有那44個
撇開有爭議的不說
那些確證據鑿的死刑犯還把他們當誤判?
入手耳機種類數目累積: 耳罩109 + 耳道42; http://sopp06.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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