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 Liau wrote:王清峰指出,全世界沒...(恕刪) 剛跟日本友人聊到死刑這件事...他說日本的法務大臣也是反對死刑...不過他還是依法行政簽了死刑...王部長... 多學學人家好嗎... 這才是真的依法行政不過妳也沒機會學了...
請看自由時報的圖表即知閣下發言與事實不符melbournebest wrote:動物先生在當法務部長任內也才簽過七次死刑(唯一拒簽的是蘇建和案)..印象中他是做滿任期的...所以..四年七個...四十四個要幾年...垃圾也...(恕刪)
換誰都一樣.........根本的意志(在位的那個)沒有改變....換幾個魁儡都只是做戲.!!而且44個不可能在今年內解決...!!搞不好半年一個.到2012才4~5個 .....就可以堵住一堆人的嘴...動物說 : 我的確有再執行死刑阿...只不過是慢了點...總比一個都不殺來的好....法律也沒規定,定讞後多久內要執行掉吧其實早就這樣做就不會惹得滿身腥..."翁阿"本來以為政治人物都是聰明的動物 , 這麼簡單的民粹手法都不會做
其實無意為王前部長defense甚麼,但大家好像習慣性把事情二分法。我基本上也不認同王前部長所言(關於廢除死刑等等),也知道實際上有人會被王前部長言論侵犯到,但就像網路上的言論大家各自表述,我們都可以覺得被對方言論侵擾,但不代表我們有權利對彼此謾罵,或攻擊對方人身與家人。大家要陳述自己的意見並無不妥,要嚴正指摘王前部長"瀆職"、"失職"、"言論失當"、"尸位素餐"云云,都屬可以公評之事;只是小弟不自量力而殷殷期盼,要王前部長或其家人"下地獄"(泛指大家所提之各種衍生方式)之言等等,可以不要那麼充斥台灣社會。其餘關於小弟提及言論若有冒犯其他各位,小弟受教了。
ccl5988 wrote:吊死槍斃注射毒藥才叫...(恕刪) 你要檢討的是警方的辦案手法是否嚴謹科學吧跟死刑存廢有啥關係?相信這裏討論的是證據確鑿的=======有爭議的 證據不足的暫緩死刑執行應該沒人會反對
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當然是First in,first out先進者先出.好懷念包大人哪!對了,可以把一些重刑犯也找去觀刑嗎?至少讓他們知道警惕!最好能在執行前,留下死刑犯的錄影及留言,定時播放給刑事犯觀看,也可以把光碟送給受害人家屬,讓他們得到慰藉,並得以告被害人在天之靈.
sony9 wrote:我是偏向支持廢除死刑.唯一的理由.是誤判 那你該推動廢除刑法而不光是死刑死刑犯會誤判難道被判其它刑責的就不會?人死不能復生就廢除死刑, 坐牢花費的時間就可以回朔嗎是否全都用罰金來判罪, 還是要改賣贖罪卷, 捐善款另一方面, 講的好像台灣刑法就只唯一死刑沒有其它選項一審判決死刑就確定了沒得上訴台灣的死刑要是那麼容易判, 就不會經年累月到現在只有那44個撇開有爭議的不說那些確證據鑿的死刑犯還把他們當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