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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

badsupper wrote:
動手打人是絕對不對
那碎碎念招來一身腥就沒有錯?

沒錯,依法就是如此!
我在前年也遇過類似的案件,我的認為是,要看對方拿出什麼誠意出來和解這件事,反正你們一定是站得住腳,
打人就不對了,沒誠意就是給他告下去
"動手打人就不對"

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新聞媒體常說的"言論自由"or"新聞自由"一樣

殊不知此時代文化流氓是越來越多,

這年頭搞的清楚禮尚往來的人好像已經不多了啊。
[img]http://i2.tinypic.com/qqe9aw.jpg[/img] 這是我打球的英姿喔~^^~
贊成提告,對付人渣就是不要客氣

還有,要連那承辦此案的濫條子一起告,憑什麼只寫沒前科的? 分明是包庇,或許那店家是在地流氓,條子不敢動? 就是有太多這樣的"公僕"..... 典型的爛B公務員,碼的
這樣當然沒有比較聰明

但是很多事情只聽片面之詞也不公平吧

更何況最近大家三不五時就拿蘋果數字

熟不知已經養成一批人,四處嗆聲當小白惹事,吃虧了又來哭訴

還把對方汙滅的多可惡

你看文章題目是坐錯位子就被打

怎麼不改成"店家流氓換坐位 , 但是流氓卻向店家嗆聲 ,之後被打去報警?"

對這種避重就輕混謠是非的記者

令人不由得冒三把火

最近很多人上mobile抱怨店家黑心

馬上一堆網友想都不想就群情憤慨

可是有的網友仔細分析一下 跟本是樓主是個大白

而且這種人越來越多,因為總有些人不分青紅皂白的讚聲

小白得到了鼓勵自然一直增加,01都快變成白目集中處了

另外一點
所謂驗傷有腦震盪,是只要醫生問你頭有沒有不舒服,你說有暈就可以開腦震盪了,用嘴巴驗的隨便講都可以,反正只是驗傷單嘛 , 寫從此性無能 , 注意力不集中 , 怎樣都可以,你還可以隔個十年說這十年都睡不好,
真的有嚴重,就不是只叫他姐夫擦一擦外傷藥就回去了,講的好像多嚴重,是內出血?骨折?還是昏迷?結果只是"多處擦傷"?連住院觀察都不用?


我跟女友昨晚炒飯後也是膝蓋瘀血手肘擦傷,背部也有抓痕,要不要也去開個驗傷單,外加精神傷害呀?

今天樓主的姐夫真的只是因為坐錯位子被打嗎?? 失禮在先就算了,不理勸告也算了,就連不道歉都算了,還給人嗆聲??這個姐夫還真大尾耶,他真的被打的原因是因為挑釁人才被打的吧?所以這個標題就已經有誤導毀謗之嫌了,當然動手的是不對,但該負最大責任的應該是嗆聲的人才對吧
”動手就不對”
你可以碎碎唸,對方也可以碎碎念,
你可大聲罵他,對方也可以大聲罵回來,
但每一個人都沒有權力(自由)傷害別人的身體。
人家在廟口吵,你們在聊天室吵,
吼~~

怎麼不現場用手機直播112報警?
這麼一來警方是不能吃案的啊~

看來那魯味的應該是地方角頭吧~
連警察都不敢辦他~
叫你不要你還硬要~ 就說我要吃臭豆腐了啊~ 還硬買豬血糕~
我已經在Babyhome上告知您大姊蘋果日報記者的電話,
或許台灣的法律無法對種人產生效果,但媒體的筆有時候比警察的槍更有用,
如果這則新聞登上電視新聞以及平面媒體各大報,對這攤子的殺生力遠比法律的傷害罪更大更直接,
不需要法官、不需要宣判,我也建議把事情鬧大,等一下就PM蘋果日報的聯絡方式給您。

st336706 wrote:
閱讀能力很差耶,看來教改失敗的產物(廢物?)也開始上mobile01回文了

很抱歉我想纠正您,您错了~
不是也開始,是早就已經開始了
整個價值觀跟道德觀已經扭曲到不行了
舉那什麼例子,眼睛是長在哪?
看人家大著肚子動作慢是不能體諒嗎??
還是你要說大肚子不能出來看電影,
換改天你家年紀大的長輩因為動作慢被幹礁,我看你會怎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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