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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我記得曾有過一個新聞...
鄰居吵架只因一句三字經..
<好像"愛妳娘"吧>
告上法院一字賠一萬


所以一句無心話後果真的是可大可小
小弟也曾經在路邊遇過類似的臨檢狀況(今年)
不過只有前半段,後半段則不如文中所遭遇那般恐怖

事發於台中市


==========

傍晚時分,小弟正行走在路邊人行道
因為想抄點近路回學校,所以轉身進路邊的小巷

就在剛進入巷弄時
兩輛機車從我背後跟上,嘴裡什麼我沒聽清楚
小弟直覺以為是要停車的騎士在跟我借過or互相交談,於是退到路邊讓開並繼續走我的路
結果,兩輛機車衝到我前面擋下去路 (這下我以為被搶劫了)
身穿便衣的兩人一邊以不客氣的語氣說著:「警察臨檢!!!」(原來剛才說的是這個= ="")

接著那兩人跳下車
晃過手中的證件(一瞬間) 說:「臨檢!!剛剛叫你停怎麼不停!?」
小弟表示剛剛沒聽清楚,並表示自己是附近學校的學生,問對方是否真為警察,要求再看一次證件
對方又再晃了一次證件(還是一瞬間)說:「囉唆啊,你電視看太多了喔」(態度極差)
然後要我出示身分證件(因為沒有帶,小弟只好拿出健保卡)
他們核對過手上的機器(可能是掌上無線電腦那類的)之後,方才離去

主要令人不滿的點是
1. 不穿制服臨檢,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證件也不好好給人看,誰知道他是警察
2. 態度奇差,兇惡之相似乎認定小弟就是罪犯
(小弟人矮體瘦,還帶個金絲眼鏡,怎麼看也是個專業的書生啊)(48公斤耶我)
3. 兩輛機車從背後攔停我這個路人,且無表示臨檢之理由,使小弟感覺受到侵犯
4. 員警沒有告知我應有的權利與義務 (回家查才知道→路邊遇到臨檢時,民眾有權要求索取臨檢單
上面並有員警與民眾之簽名,事後若有疑慮或不滿,可依臨檢單提出申訴)
5. 當時在無人巷弄之內,與臨檢規定之「必須於公共場所」有所爭議

所以回家之後,當下就打去所在地分局抗議、質問
(可惜沒記下兩位員警姓名,不然就可以申訴並查出是何分局員警)

====

最後要請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
倘若在路邊行走時遇到臨檢

1. 臨檢必須在公共場所,並可詢問對方臨檢之理由
2. 身體、所有物、住所都在警察臨檢範圍之外,若對方無搜索票時可以拒絕
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分證都有法律上的疑慮 (只需報身分證與電話給對方即可)
(倘若臨檢要求開車箱,其實是給警察個方便;否則除非有搜索票,其實可以拒絕)
3. 記得索取臨檢單 (雙方皆需簽名)
若對方態度不佳、衣著裝備不符合規定,均可提出申訴
4. 遇到存心找麻煩的警察,可直播警政署督察室受理電話:02-2394-3644









marcjacobs wrote:
罵人本來就不對了,社...(恕刪)



今天我們把事情推到剛發生時
如果那兩名員警穿著制服 談吐有禮
我想應該根本不會發生這些後續的問題

如果沒制服
那好歹讓人確認一下這兩個是真的警察
看是要陪她上樓拿個手機~或是進室內借個電話
或是好心點~這兩個沒穿制服又嚼檳榔的警察
若是願意借"私人物品"的手機給這女孩撥個不收費的110電話
我想也不會發生後續的問題

問題就出在
人家只是下樓休息沒帶手機
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呀


今天如果是兩個穿便衣嚼檳榔的警察上網哭訴
他們在街上盤查一個小女生
扣個證件對方不依~還罵他們
我想.......
大家的反應應該會很有趣
真的是會認為女生不對?


如果當事人父母不是一味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想警察應該會稍微"客氣"一點
您說是嗎!?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為什麼地點, 沒有寫上呢? 不是真的吧.

marcjacobs wrote:
版上一些人只聽片面之詞就一面倒,欠缺客觀...(恕刪)


marcjacobs 大這句話說得沒錯, 可是這記巴掌兩方邊都得挨...
只聽信樓主的話就狂罵警察的大大們有失客觀...
只聽了樓主的話就一口咬定事情有隱情, 樓主朋友的妹妹不單純的大大們, 一樣的不客觀...
甚至比起那些聲援樓主的人還要偏頗...
那些聲援樓主的大大們至少還有樓主的話做為依據...
咬定有隱情的大大們可是連一面之詞都沒有, 全部都是 "以常識來推斷..." 云云...
是因為 01 上嘴砲文太多, 搞得現在上來發言沒準備個錄音檔什麼的來當證據,
就要有心理準備接受大眾指責 "你在唬爛" 嗎???

還有, 今天在台灣這種環境, 如果我遇到兩個口嚼檳榔的男子,
拿個什麼證件在我面前晃了一下就說自己是便衣,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 我九成九不會相信...
一個大男人都會害怕的事情, 一個二十歲的小女孩不是更加恐懼嗎???

題外話: 我實在認為便衣警探不應該擁有隨機盤查對象的權利...
我記得在美國, 沒有警察塗裝的便衣警員用車是不能攔路盤查,
而便衣警察也不能隨意盤查逮捕未被通緝的對象的...
畢竟不是每個平民老百姓都可以分辨得出來身分證件的真偽,
還是用制服這種比較大的目標來做為依據比較好, 不是嗎???
人說條子就是有牌的流氓就是這樣啦

不過冷眼旁觀的路人也是讓人反感
ankochiu wrote:
今天我們把事情推到剛...(恕刪)


今天我們把事情推到剛發生時
如果那兩名員警穿著制服 談吐有禮
我想應該根本不會發生這些後續的問題
警察罵你你可以去告他,相對的你罵他,他也可以告你,
我並不是完全支持警察,而是你的說法是站在女生的角度上,況且真實的情形沒人知道,
你們也只不過單聽一面之詞,或是說適時的配合調查,也就不會有後續這些問題,
再來便衣的有可能是刑警,刑警的臉本來就長的像流氓,他們接觸的大多是刑事案件,
如果我們的刑警都長的好人樣,那些壞人會怕嗎?


如果沒制服
那好歹讓人確認一下這兩個是真的警察
看是要陪她上樓拿個手機~或是進室內借個電話
或是好心點~這兩個沒穿制服又嚼檳榔的警察
女生都可以抽煙,為什麼警察就不能嚼檳榔,整個說法都太主觀了
若是願意借"私人物品"的手機給這女孩撥個不收費的110電話
我想也不會發生後續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借,也可以選擇不借,別人不借自然有別人的道理,
任何事情如果你們都只用一個角度在想,那就是主觀意識


今天如果是兩個穿便衣嚼檳榔的警察上網哭訴
他們在街上盤查一個小女生
扣個證件對方不依~還罵他們
我想.......
大家的反應應該會很有趣
真的是會認為女生不對?
那你想的太簡單了,如果警察上來說他執行公執,對方確有可疑之處
也不願配合,還口出惡言,請人關說,我想沒人會覺得有趣吧



如果當事人父母不是一味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想警察應該會稍微"客氣"一點
您說是嗎!?
如果今天人家罵的是你的父母,或是你,你又真的能小事化無嗎?
就算你可以,不代表別人就可以,這個世界並不是只有你這種人,而是有太多種人,有的人計較的是這個
有的人計較的是那個,況且重點是我們都不是當事者,你又怎麼能肯定她只有口出惡言爾爾呢?



說這麼多,不是支持警察的作法是對的,而是請各位多方面去思考,站在不同的立場去看事情
撇開主觀因素下去看事情,才不會被一面之詞托著走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那兩個人不太好...警察就該有警察的正義感跟形象。
路人也不太好,有時要伸手就該幫助一下。
唉。

marcjacobs wrote:
版上一些人只聽片面之詞就一面倒,欠缺客觀
如果今天上來發文的是警察,不知道這些人還會不會這麼的說....

小弟的同學是督察室的高階主管(年紀很大了)
也有擔任檢察官和法官的同學
當然...也有當刑警的親戚
老實說...他們自己都承認
便衣裡面這種老鼠屎佔大部分...
以下有幾點建議你妹:

1.你妹要搶回證件這個這個舉動..明顯會被警察是為威脅加上還罵髒話..
在美國這個稱為注重人權的國家..他們警察看到你妹這個動作..可能槍都拿出來對準你妹了
還有54樓的說要是發生在他身上..他可能伸進口袋摸折刀..我不信你敢這樣..遇到這
種事還是乖乖配合.
2.建議你妹還是針對罵警察這件是跟警察道歉..到現在應該還在偵查庭還有轉圜的餘地..最好是庭外和解..
移送到法院就麻煩了..還不一定會勝訴..律師也要錢又浪費時間..因為你妹公然侮辱員警已經是事實了..
你們敗訴的機率還蠻大的
3.這件是錯就錯在你妹公然侮辱警察..如果沒做這件事你們當然站的住腳..但侮辱已是事實了
4.我不是在幫警察說話..我弟也吃過警察的虧..當初我弟他同學騎贓車..被抓到報出說這台車是我弟借他騎的
警察就找上門了..把我弟帶走還拘留了24小時..還好那台車失竊當時我確定我弟跟我在一起..移送偵查庭時
檢察官就已無確切證據證實我弟偷車..將我弟飭回此案偵結..過程中我家都很配合..最後沒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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