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eshadow wrote:當時涂醒哲堅決否認是他.後來果然發現是搞錯人, 李慶安聲淚俱下道歉.然後, 我身邊的藍色支持者說..."涂醒哲根本就是故意的! 早就知道搞錯人為啥不早點說!"此話出自高級學府畢業的高級知識分子 --> 我男友 這種人你還考慮交往嗎?搞不好哪天你自己就是哪各被牽拖的。"XXX根本就是故意的! 早就知道(我外遇)為啥不早點說!"
喵喵1234 wrote:爆料錯誤 責任由爆料的人負擔 哪次有承擔過????還不就是不了了之有些人只是因為新聞事件大,想湊個熱鬧就跟記者爆料後來被查證根本沒這回事記者又回去問他他又說"只是從誰誰誰那裡聽說的"這就是社會的亂源如果真有證據,那就提供給檢方就好了阿趕快抓去關嘛..有什麼好吵的...一堆人比檢方還會辦案超神奇有夠煩現在連國際間重要的新聞都沒的看了
wo-nu wrote: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收下梁柏薰六百萬元司法黃牛案,高等法院昨宣判,考量陳已全數退回該筆金錢,依貪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改判陳徒刑九年,褫奪公權六年。 所謂「賊咬一口,入骨三分」,梁柏薰送錢給陳哲男,再爆陳哲男收錢,明眼人都看得出有鬼。六百萬對梁柏薰來講只是九牛一毛,梁柏薰之前送給宋楚瑜的錢都是幾千萬的。梁柏薰這麼搞以後怎麼在社會上混,但為什麼梁柏薰要這麼搞?
joannepro wrote:是文化流氓!怎麼新聞局也不出來管管??真是奇怪! 因為新聞局本身就是一個堂口.palmman wrote:明眼人都看得出有鬼。 還可掰出有人會捐一億出來幫人家照顧後代。這筆錢為何不去捐給創世或照顧孤兒.X家後代大家都富貴人家...哪需要照顧....媒體記者會大事變小小事變大。舉例 標題殺人法要你死就用. 疑似 XX弊案要你美化就用XXX 疑雲.. 疑市長室集體涉案 故意閃過重要名稱...
rolkilos wrote:有法律實務的都知道,真的要交給檢察官辨,速度通常比自訴慢多了。對急於捍衛自身名譽的人來說,通常都會選自訴。..(恕刪) 這不用實務經驗 就可以知道了 交給事不關己的人 當然不會很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