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max wrote:
這沒啥好爭議的
現在拒繳國保
以後就不要領给付不就得了
不要現在不繳,以後老了又吵著要領
天下沒白吃的午餐
健保不繳也沒人會拿槍來逼妳
頂多以後看醫生都自費
醫生會不給看嗎??
沒這麼簡單!放棄也不行
不管是國民年金或是健保不繳都會被催繳,查查法令就知道
即使我想自費,我還是欠健保局錢
國民年金更厲害,可以強制執行唷!
Lutz wrote:
1. 首先說明, ...(恕刪)
2. 其次, 國民年金目前大家最批評的地方在於兩點, 即配偶義務及失業也得繳
其實仔細看過條文可以發現, 國民年金在立法時有點想太多了
就是國民年金很像一個基本版的勞保制度, 連遺屬給付這一項都有
雖然說這是為了照顧被保險人過世後遺屬的生活, 遺屬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但在基本年金是不是也應該有這樣的給付, 或由其他社會福利津貼來補足
基本上我認為這一條可有可無, 如有實施的困難, 不要這一條也沒關係
少了遺屬給付, 或遺屬給付沒有三千元基本保證, 連帶的配偶互相繳納義務也應該取消
...(恕刪)
Shane200301 wrote:
看完 13 頁後,一直沒看到有人提出一個問題....
如果現在配偶要 "強制" 付是因為上述考量的原因,
那試問如果後來離婚了呢?
那試問如果後來對方又再婚了?然後一段時間後又掛了呢?
...(恕刪)
真的嗎?要塞多少阿?
法律和法令真是給有錢的人在使用的!
我哥也想要辦中低資料怎麼送都沒辦法,原因是他跟我媽住而我媽有住所無言
簡單說就是要自己一個人帶小孩在外面流浪才行,不能同住一個地址.
天阿~他的小孩還是領有重殘障的耶,這樣都辦不過去慟哭
他失業連健保都繳不出來了,現在又要繳國民年金,真的要叫他帶小孩去跳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