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 ~ 損失100找錢~損失79東西成本~損失18賣東西~應該賺3塊 卻沒加起來 203 (對商品而言.......??)沒人有這答案....失業中.....改為 換錢沒損失103元 對"王頭家這頭家"言100元 (對王頭家而言 這次損失 97 +3 因為 3為這次利潤消失了 )
改成這樣比較好懂老闆收銀機裡面沒錢拿隔壁的79元以及物品給顧客,零錢21丟收銀機隔壁不爽回來要錢,打開收銀機裡面零錢21還了還不夠只好打開保險箱拿出79元湊100給隔壁收銀機裡面多一張假鈔,反正原來什麼也沒有損失物品以及保險箱裡面的79
我算出來是176元。客人拿走了店家找出的79元(這要算店家損失等下還要另外還79元給街坊)走了跟東西(賣價是21元沒錯,但生意沒賺到之前只能算批進來的成本18元,所以是加上成本18元)這裡損失97元。店家須還跟街坊換得的100元~所以找剩下的21元(21元是街坊給的還不能算店家賺的)+79元(店家另外拿出的成本)=100還街坊(但要-21元所以這邊實際還出去的只有79元)。所以97+79=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