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igm wrote:我朋友都快憂鬱症了...(恕刪) 我查過近10年內全台灣法院所有著作權判決案例~因為下載影片被判刑的不超過10件~都是"認罪又不願和解"判刑結果大概2-4個月~併科罰金大概2-4萬~大概就跟片商的和解金差不多~不認罪而被判刑的 沒查到半件~純下載自看 沒有營利~這種小案 不可能關~
33igm wrote:沒有去檢察署過好害...(恕刪) 基本上認真看完樓主寫的文,然後每樓都看完,其中有很多經驗分享和連結。多看幾遍,準備好大家說的,你就可放心了~就看你是要花錢,還是花時間研究...
小弟我今天也中了可是很奇怪我住在台北警察送來一張高雄前鎮分局的通知書要我去做筆錄說我未經授權使用P2P下載侵權電影 可是也沒說是甚麼電影我打去問承辦警察 警察也沒講只有問家中網路是不是只有我在用我說家裡有很多人也有wifi他又問我是不是有家人在下載我就說我家人年紀都滿大的都滑滑FB聊天而已後來就說沒下載就來做個筆錄這樣好煩....要請一天假坐高鐵去高雄做筆錄
伊斯拉菲爾 wrote:小弟我今天也中了可...(恕刪) 請爬一下我之前的回帖,可以不用"長途跋涉"的去高雄做筆錄喔!...只要態度強硬一點!可以要求案件轉移管轄或是由你戶籍所在地的警局代為製作筆錄的!
因為這樣送覺得麻煩,而且他就沒有業績了今年度有新的判決更新,之前爬文說家裡使用WIFI但使用簡易密碼的方式,有判例最後是判40日 易科罰金共4萬..因為法官認為有設密碼不會有被盜用之可能一.一'''判例關鍵字: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