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arose wrote:
只是就法論法
如果你對現行刑法有意見
可以去選立委...(恕刪)
換個角度~或許會有更大的探討空間...!!
同樣是比照上述6點...您覺得這次為什麼會達"重傷害"標準...!?
( 2/9 "Makiyo醉惹禍/4人大翻供! Makiyo轉列重傷害被告- Yahoo!奇摩新聞")
小還真 wrote:
認同以殺人未遂來起訴...(恕刪)
一罪不兩罰,那是不可能的。
之前就在我自己FB說過,切個小指表示誠意,再加一億快速和解如此還可以保住自己地盤跟名聲。
在日本,黑道是不會動手打一般百姓的。沒有百姓哪來收入?除非你不給錢!
現在一切都來不及了!這人回去也完了!
題外話
今天在外吃飯“剛好”瞄到台視一個劇集,叫做“巔峰時代”!
剛好演到又是朋友認識的關係,所以綁架之後打個一拳就沒事了?!
編劇可以這樣編,演員可以這樣演,觀眾可以這樣看。那你認為打個人有很嚴重嗎?
NCC你打算開罰多少?一百萬??當一堆人的觀念都錯誤,造成某人學習跟模仿之後,等上了法院。請問法官,他只是觀念錯誤,誠心道歉可以嗎?你罰是不罰?判是不判?加害人只是接受了大家都認可的錯誤觀念而已,如果有錯?為何像這樣的節目可以一直演下去?
或許很老套,或許結局很無聊。但是我寧可看到邪不勝正,或是悲劇英雄無法受到公平正義對待的悲慘結局,這更能發人省思。而不是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犯了罪可以輕快帶過像沒事一樣。(除非你有後話那當然是可以勉強接受,譬如最後終於受到司法正義的制裁)
請NCC立即停播該節目,並以更大幅度宣傳其原因。
今天沒有人錯,錯在我們價值觀早已被扭曲。1%的力量,比不上99%想看戲的人。
之前PO過一段我很期待的一部片,我也請一些有力的朋友,希望能贊助處其催生。
這部片就是國產動畫“BBS鄉民的正義“,其中一段話發人省思,”為數眾多的我們,站在正義的一方“。
只是不小心瞄到短短的十分鐘,就可以爛到這種程度,我真的無法想像,這麼多的節目跟頻道,對全民跟下一代的影響有多大?
我希望是我錯了,後面還有後話可以交待,否則,我也該去學學,找個我認識又漂亮的女人,把她綁回家!要是她有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我不但可以免除責任和刑責,還賺個美女歸。
全台灣有多少大專院校跟教授?全部都該回去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學起,把“倫理與道德”再念一遍,連你們都不懂,又怎能指望你們教出來的學生懂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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