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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車禍,我覺得平交道柵欄真的有問題


黃金堆滿間 wrote:
"根據警方公佈監視畫...(恕刪)


重點應該是平交道本來就要淨空呀 , 管它柵欄有沒有升起............

aaaomc wrote:
不要再討論有沒有考過...(恕刪)


同別篇,我這邊也貼一下,
真的看不下去怎麼有人把不遵守規則當成理所當然的習慣,
還怪到柵欄的問題

----------------------------------------------
我想再次重申,

當時柵欄確實是抬起,26秒後放下,
當砂石車駕駛起步時,警示燈號已經響起,
過平交道,請依燈號行駛,而非柵欄的升降,
這點大家都考過駕照,應該很明白,

柵欄是否有必要在短時間內升起又下降,
這我不便評論,
但是重點請擺在駕駛並未依照警示燈號的指示,
業者只是想把焦點轉移到柵欄的抬升及降下的時間,
讓大家真的認為是柵欄的時間差問題,

我自身也常遇到柵欄升起時,但警示燈尚未停止,
而後柵欄又放下,越靠近車站的平交道,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我從未因此就先行通過,因為我知道這樣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害死自己也會害死別人,

希望這次的事件給用路人一個警惕,
多注意平交道的安全,遵守規則,

希望我舅舅是台鐵第一位罹難的司機員,也是最後一位...
明天我們就會去埔心帶他回家了...........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855944.shtml
請大家有空看這篇報導,
司機要通過時警報器已響,他為了不想繼續等所以強行通過,
導致這起悲劇,居然敢怪柵欄,扭曲事實,
還有人在這邊瞎起鬨,
我實在不能理解,也為舅舅的離去感到不值得!

jhon wrote:
已經發生的事,現在再...(恕刪)


推你的看法
事情已經發生

第一件事
當然是還原事發經過
釐清責任歸屬

但更重要的是
如何避免遺憾不斷發生
加強法治教育
加強取締
改善號誌
都是應該做的

http://www.wretch.cc/blog/winsun

Ailio wrote:
應該要加上一點才對如...(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4 條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十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 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示通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 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alice3210 wrote:
您有駕照嗎?考過駕照...(恕刪)

當柵欄剛升起,您是第2台車,又剛好處在交通
繁忙的平交道路口,您敢保證您從以前到現在,
甚至未來;百分之百都照您所說的方式開車?

情、理、法。就法上來講司機肯定錯了。
但就現實交通狀況來看,司機100%錯了嗎?

所以請用同樣的邏輯來檢視您的發言。
司機有錯我想這點沒有問題,我也贊同。
但台鉄呢?他有出來檢討自己的號誌秒差嗎?

這事件我個人認為砂石車司機佔80%,台鉄要佔20%的責任。
對我而言責任多少並不重要,我又不是當事人,賠多賠少與我無關。
我關心的是如果台鉄要佔20%的責任,就代表台鉄有錯,
後序他號誌的秒差就要改,以保障往後用路人的安全,
這才是我要表逹的重點,懂嗎?

今天你我都不是律師與司法官,在此辯論誰對誰錯毫無意義。
個人意見前幾篇留言已說得很清楚,有疑問的版友要回留言
前麻煩Review一下,這篇算是總結,後面真的不再回應了,
Sorry~
無名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c8631506
c8631506 wrote:
當柵欄剛升起,您是第...(恕刪)

平交道是偵側式
列車靠近它才會閃警示燈
才會出現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為何八秒柵欄又放下
那是因為,八秒後才偵測到列車逼近啊

只要道路淨空
砂石車即使剛起步
平交道響十秒才會放下柵欄
砂石車司機仍有足夠的時間離開
但有些人就是不守法保持淨空又怪時間不夠離開
真是無言
新聞記者有採訪目擊者,當時警鈴一直噹噹噹作響,請注意,噹噹噹的警示聲先有,柵欄才放下來的

這還需要爭什麼嗎? 還有人去袒護肇禍的司機,甚至怪台鐵? 真氣人
c8631506 wrote:
當柵欄剛升起,您是第...(恕刪)


我想知道你的依據在哪裡?

不要拿平交道 拿一般交通繁忙的道路好了

試問 現在燈號 黃燈 而前方車輛已經都堵到路口上了

你應該是

1. 停止線等待

2. 黏上去卡在十字路口的黃網區上

想必您一定會說 現實狀況就是2

交通繁忙根本不是藉口好嗎...

太多駕駛就是這樣覺得無所謂 覺得交通繁忙趕時間

才會有這麼多的意外頻繁的發生

不要再拿交通繁忙當藉口了好嗎

趕時間 請提早出門

我可以很大聲的跟你說

平交道 我絕不黏前車 因為我怕被撞

我還因為不黏前車 被後方"趕時間"的車輛追撞過

對方100%肇責

真的覺得台灣駕照太好拿了 應該要砍半才是

把一些認為 "無所謂"的違規者駕照都拔除

請這些人 去搭公車捷運比較實際

要上路就請遵守規則 對自己跟對其他用路人都是一種保障

今天是火車司機倒楣賠上一條命 假設今天立場互換

死的是砂石車司機 而火車沒事 那遵守交通規則救的就是自己的命
กิิิิิิิิิิิิิิิิิิิิ ก้้้้้้้้้้้้้้้้้้้้ ก็็็็็็็็็็็็็็็็็็็็
這次事故
造成一列太魯閣號半毁
一位司機殉職
二十幾位乘客輕重傷
全天台鐵南下北上不通
上萬名旅客不便
皆因一個人不守交通規則

這種人再多一點,再多太魯閣也不夠撞

c8631506 wrote:
當柵欄剛升起,您是第2台車,又剛好處在交通
繁忙的平交道路口,您敢保證您從以前到現在,
甚至未來;百分之百都照您所說的方式開車?

情、理、法。就法上來講司機肯定錯了。
但就現實交通狀況來看,司機100%錯了嗎?

所以請用同樣的邏輯來檢視您的發言。
司機有錯我想這點沒有問題,我也贊同。
但台鉄呢?他有出來檢討自己的號誌秒差嗎?

這事件我個人認為砂石車司機佔80%,台鉄要佔20%的責任。
對我而言責任多少並不重要,我又不是當事人,賠多賠少與我無關。
我關心的是如果台鉄要佔20%的責任,就代表台鉄有錯,
後序他號誌的秒差就要改,以保障往後用路人的安全,
這才是我要表逹的重點,懂嗎?

今天你我都不是律師與司法官,在此辯論誰對誰錯毫無意義。
個人意見前幾篇留言已說得很清楚,有疑問的版友要回留言
前麻煩Review一下,這篇算是總結,後面真的不再回應了,
Sorry~


什麼叫做現實的交通狀況???請你告訴我???
情理法你都能搬出來?

警報一響,為何他還想要通過?
這跟台鐵的警報時間機制沒有任何關係,
列車距離800~1000公尺警報器就會響起,這時就別再通過了,
大多數人都可以辦到,為何不守規矩的人辦不到,

我舅舅奮力的拉起煞車,卻已經沒有時間逃離駕駛座了,
誰來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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