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飛官殉職慰問金 判父母不能分~


prno112 wrote:
原來被告的不是媳婦,而是孫女?
真是令人驚訝。


個人覺得是你看錯了
判決書中是寫古xx(頓號)被告
所以被告應該是媳婦不是孫女
沒想到隔了這麼多天這樓還在慢慢往上蓋
不過剛剛看了一下發現中間還真是歪很大

這種一翻兩瞪眼的事真的沒啥好提的
已經搞到這地步也不用妄想玩道德訴求的把戲了
這不會讓兩老的官司逆轉勝
甚至於連一般社會大眾也未必會認同

我也對許多網友在這裡的夾纏不清感到好奇
特別是那些在講守寡不守寡從不從母姓的
真正喊燒再喊心酸的

rossitruth 2011-07-06 12:20 #7 wrote:
朋友假如您知道事實的話 我想您就不會這樣寫了 連自己的孫子都不能姓古 要看孫子比登天還難 先生在世時也不願回山上探望公婆 所以煩請您別說古爸爸古媽媽貪婪 我想古妻上五指山祭拜先夫次數 可能遠遠不及我們周邊的人吧~唉


我想,絕大部分的網友認為古小妹妹改姓,都是因為七樓的這則留言吧.

特別是後面還有這麼一則:

shu_shyan 2011-07-07 12:52 #45 wrote:
不好意思 這邊解釋一下
我和rossi、tt766都是古少校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恕刪)


所以許多網友就相信古小妹妹改姓了.

我在129樓曾經質疑過七樓那位的話的可信度,畢竟把孫女誤為孫子是件蠻離譜的事.也有網友回應了:

rexjian 2011-07-08 13:41 #133 wrote:
這種地方就不需太計較了吧?
我們講兒孫輩,
難道不含女兒和孫女嗎?

中文文法沒有和英文一樣,
人稱的性別必須絕對分得清清楚楚。


好吧,就算不用計較孫子孫女的問題.不過連改姓的問題都寫錯,還讓您這麼憤慨的說:
rexjian 2011-07-10 20:55 #165 wrote:
如果我接下來的發言妳覺得不悅,請妳諒解。

我的重點很簡單:
做了婊子就別想同時立貞節牌坊。

配偶死後另行嫁娶天經地義,
但丈夫死後惟一血脈連夫姓都不留,
和公婆也不再有互動
就是只想和夫家切割得乾乾淨淨。

她追求往後的新人生並沒有錯,
但不用靠幻想虛擬出一個始終深愛丈夫卻又被惡公婆打壓排擠的廉價鄉土劇媳婦形象。

就不論古夫人留存古少校血脈這個事實吧.古夫人可沒替古小妹妹改姓吧.短短一段話就已經發現了兩個有誤的地方,您是不是也該質疑說這些話的人的可信度呢?您有沒有發現您火力最猛的點是人家說錯的地方?聯結婚十年沒懷孕是女方的問題都出來了......

借段別人的話作結尾吧
David-Kuo 2011-07-08 11:46 #120 wrote:
...(恕刪)
尤其是那幾個提著汽油、剛註冊、號稱認識古家的ID
有你這種朋友、真是古家的家門不幸阿~
你們這些所謂的好友~不但在網路公開道人家裡長短
還講一堆本來沒人知道的東西來引起其他閒言閒語.....


P.S.:補充一下

如果說留下夫姓是件非常重要的事,那......古小妹妹還沒出生就何其不幸了......
古小妹妹長大了總要嫁人的.那麼當她生下了小孩.....
1. 冠夫姓,那就是斷了古家的姓!不留古家的姓!
2. 冠母姓,留存了古家的姓卻斷絕了夫家的姓!
怎麼做在某些網友眼中都是不對的.......好重的原罪啊........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