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樊 wrote: 尊.大的信箱.....(恕刪) 要在網路上玩嘴砲就要有罵人跟挨罵的準備了你沒看球大 整天被挑釁妳曾幾何時聽過她告人玩不起 就乖乖潛水看文就好為了一個連面都沒見過 搞不好還只是國中生的發言搞到上法院 這不是神經病來著
結果是要告還是不告?PO在閒聊區擺明就要大家當茶餘飯後的話題來看關於原PO說在這PO文的理由,在我看來第一點很讓人發暈一.想藉此讓大家明白網路發言不是沒有法律責任嗯..我想不必靠你,在這的多數人都知道網路發言有法律責任...您會不會自視甚高了點?講難聽點 在PTT的時候就看多了 巴哈的場外亦是如此,還需要靠你的案例才知道網路發言有法律責任?還在撥接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