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000217 wrote:發現您很愛展現您的財力,財力雄厚的人要玩對方還不容易,自己不出馬委任律師出庭讓對方跑跑法院出出鳥氣,財力雄厚我不是沒認識,他們不會跟您廢話。 真的以前在律師事務所上班的時候,我也遇過這樣的人有錢的人真的懶得跟他告或告他的人囉嗦,也不想浪費時間跑法院連對方提協調都懶得理了,直接委任律師從頭辦到尾而已,自己日子照樣過根本不受影響我一直想試試當那種人的感覺可惜沒有官司纏身的機會(當然也不希望有啦)
這算是買賣糾紛意思表示之瑕疵吧基於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由於在資訊不對稱之下一般的交易習慣原PO須有作為之義務應明確告知買受人有什麼注意義務如使用規則方法及限制要件且要明確把以上事項打出於販售的網頁上而不是歸責自己懶惰圖片上有字體要買受人自行注意按圖片字體小又模糊試問買受人應如何閱讀注意販賣物品不是只挑自己有利的講容易衍生出相關買賣糾紛不把應注意事項明確告知恐有民法不作為詐欺可能
我想上網去標,有人找到網址嗎?我倒想看看版主是不是在我"每次"消費時都會出現!!財力,我也有一點哦!!(12張,分送給12個人也許更好一點,我也不太想跑那麼遠去吃飯,網友要的話...等我買到再給大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