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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再罰 新政策:下班先刷下班,再繼續上班

我高職畢

只有36500

我看死一死好了
opelisc2000 wrote:
那現在大學年輕人又憑...(恕刪)


講完了日本員工沒的扯了來扯台灣大學生了.
事情一是一二是二.
你講了日本的員工敬業是不是也要講日本的企業照顧員工?
關於日本的企業照顧員工要不要說清楚一點?
憑著台灣加班世界第一還有先刷卡再上班的資方.
大學生當然可以要求資方了.
311在台灣這種假設性的問題不要把話講死.
你怎麼知道台灣有沒有人去維持運作?
這裡有很多人都出社會了.
颱風假到底是員工上班還是老闆上班種事大家都很清楚.
颱風假被凹上班也歡迎大家去檢舉.
台灣都沒有有能力的人了嗎?
新加坡來台徵空服員.
澳門也來台徵服務人員.
大陸更市挖角台灣高階人.
台灣不是沒人只是沒企業會用人.
還有很多台灣有能力的人能出國都出國了.
留在台灣能力強的當然是找福利好薪資高的外商.
至於台灣的公司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前面有些說的很好.
只丟的出香蕉當然只找的到猴子.
opelisc2000 wrote:
草莓族早期本來是直指...(恕刪)


歐美國家確實是比亞洲國家進步較早.
但亞洲國家的企業在追隨歐美國家的工業時候.
亞洲國家的員工在追隨歐美國家的員工.
還有歐洲國家有很多是輪班的沒錯.
但台灣的一些公司是不輪班而是打完卡後繼續.
強迫加班不給加班費的爛公司很多;但是工作態度差,才加個兩三個小時就喊累(而且還有加班費)或找一堆理由的員工也很多

不是沒有出過社會,當然知道有這種爛公司,但是也要看職業,如果薪資只有22K的普通上班族,卻還要加班到天亮,當然可以勇敢檢舉並自行離職;但是如果你是經理職,或是X師(如:工程師,老師,醫師...)或是業務主管或是特殊性質行業如:房仲 ,保險等等,就不能要求跟一班上班族一樣要求上下班制度,相信從事這些工作的人都很清楚吧!

有些人心態就是這樣,晚上才加個兩三個小時就喊累,玩遊戲玩一整天都不喊累
老實說 應該適用民法 公司法是規定公司內部的關西 股東與公司 還有公司組織

不過 就算是 經理應該還是適用勞基法 除非 經理上下班都是自由
相關科系等於進相關職場實力 完成工作任務
回到主題(下班先刷下班,再繼續上班).
大家知道為什麼企業要這麼做?
不給加班費是一個主因但還有另一個原因.
因為當員工有過勞死的狀況或職業災害的狀況公司要逃避過失.
當有過勞死或職業災害的狀況員工家屬會找勞委或或立委民代抗議甚至上法院.
這時因為員工是已經打卡了代表沒有超時工作.
所以公司為了要規避一些法律或罰則還有賠款會要員工先打卡在上班.
這個事實的真相歡迎大家告訴大家.
把那些黑心又無良的企業一個一個檢舉.

opelisc2000 wrote:
強迫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恕刪)


一天正常工時是8小時 中午吃飯時間1小時 再加班個3小時
8+1+3=12小時

已經在公司待12小時了 這樣不能喊累?

那到底要怎樣才累? 一天16小時? 20小時才可以?


不知該說是奴性 還是資方打手
現在很多工作都是窮忙....所以要慎選工作環境~~
opelisc2000 wrote:
強迫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恕刪)


一個月或兩個月有突然的狀況要員工加班還說的過去.
下班走人是很正常的即使加班不累公司也沒理由叫員工強制加班.
還有一家公司常態叫員工要加三小時的班那是老闆小氣.
這種情況只要加班人數超過三個人那是三個人當四個人用.
加班人數更多照這個比例增加.
你也當過主管你知道為什麼加班人數超過三個人是三個人當四個人用?
看看你會不會過幾天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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