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C wrote:那個小姐一開始就已經出示"所有"該出示的證件但是店家還是置之不理,所以她才開始攝影...(恕刪) 一開始??所有??除了第一個影片中(第50秒開始)1分04秒時有拿出一張導盲犬的證件外並沒看到有其他的證件...且...從影片中來看是從一開始就在錄影了
Snoppy911 wrote:胸前的證件是什麼證件...(恕刪) 下面有一個回覆寫的不錯王小姐只是訓練志工並不是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所以王小姐並不能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我兒子就是拉拉,這以前我就問過了,訓練志工並不是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所以王小姐並沒有資格去做她所謂的測試餐廳友好度的行為.as2321591
這讓我想到之前我去吃飯,坐我對面的小姐是個『愛狗人士』,居然把她的狗放在桌上,用筷子夾東西餵牠,當下我看了就很不爽~~剩下的半個排骨也不吃了,當場就走人,順便嗆一下那小姐,桌子是給人用餐的,不是你給餵狗的。那老闆拼命道歉,我也不怪他,對某些人而言,狗就是狗,你把狗當作你的寶貝,可不代表別人也要這樣~~愛狗的人士,也請替別人想一下
JessieC wrote:老闆哪裡處裡得好??...(恕刪) 我覺得老闆處理的很好他提出解決的辦法 雖然是折衷的 但在我看來並無不妥你要清楚每個人意見觀感都不一樣 何況已經坐在裡頭用餐的客人?就事實來說 或許老闆真的違法了 也必須被罰款 但事情就解決了??而今後盲人同胞也就可以因為此事件 得以帶導盲犬自由進出任何餐廳?一句 小姐態度不佳 須改善 老闆違法 必須被罰款 解散 我看不出有什麼事情被解決了以這樣的態度參予任何討論 我都不覺得有其必要性
台灣毛蟹 wrote:居然把她的狗放在桌上,用筷子夾東西餵牠,當下我看了就很不爽~~剩下的半個排骨也不吃了,當場就走人,順便嗆一下那小姐,桌子是給人用餐的,不是你給餵狗的。 唉...怎麼這個時候,還在繞著這話題打轉丫??導盲犬不是寵物,它們有工作的,再說,盲胞眼睛要是看得到,就不會用導盲犬帶路了...
厚 猴兄你又貼一次影片,我為了要再看到那證件的畫面,再播放一次影片,聽到那位所謂的"訓練員"的口氣,真的只能搖頭。今天如果一位盲胞進那間餐廳,說不定服務人員會親自幫那位盲胞引導到座位,扶他坐好椅子,親切的問要吃什麼,貼心的把筷子湯匙放到盲胞手上,需要什麼東西,只要是客氣有禮貌的請求,都有機會得到滿足。但受過這種訓練員洗禮的餐廳,嗯。。。。。。一切盡在不言中囉!發財猴 wrote:2011-04-05 13:06 by 發財猴一開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