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c910 wrote:羨慕!!!還是超感謝...(恕刪) 還是先尋求正途比較實際!!至於搬家???或許不必要吧!!可以等著合約到期再搬,被欺負還要花錢消災...不值得!!先安心住下吧!!至少新聞報導嚕...警察也介入了...我想對方應該還不至都如此了還傻到近一步的傷害妳們一家吧...這樣只是座實了之前的一切都是真的...至於搬家...真的需要的話!!我幫您們一家找吧!!畢竟我在外面住了6~7年了,也搬過很多次...經驗還不少...短暫內,若是真的要避免強碰....去租大樓公寓吧!!至少每天都會有管理員在...還有會員警定時巡查...最後,就醬嚕!!!祝福您們嚕!!!
orc910 wrote:羨慕!!!還是超感謝...(恕刪) 反正這種事真的算是小事 很好處理的~態度別太軟弱~態度硬一點 有錄音 錄影更好 就算上法院也你不會吃虧的jet700120 wrote:圖片明明是刺...(恕刪) 因為溫拔都叫我猴死嬰阿~吃這麼胖像頭豬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