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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幫6000妹說話

不知道之前有人說高低學歷之分的鄉民

還有什麼話想說的
恩,你說的算~~~!!!!

d2jtang wrote:
丟掉東西後,是不是還...(恕刪)



這種人才是標準的人窮志不窮
起碼是靠自己的勞力拾荒養活自己
比現在一堆啃老族好太多了

吐司羊 wrote:
如果那天6000妹受...(恕刪)


請看看我的簽名檔

謝謝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7334865 wrote:
所以大家繼續砲那6000吧,
以後東西丟了就再也沒機會找回來了,
就像玻璃娃娃事件,
助人無獎賞只有逞罰,誰要助人?
看到這麼多自以為正義的酸民一直砲,
就知道社會正走向各人自掃門前雪的方向,
社會不再是互助之體了。


有些人東西找得回來是因為有可以拿三成的這法律嗎?根據?
在這條法律出來後﹐失而復得的情況更多了?

而被網路上的人批評又如何會造成各人自掃門前雪?
因為你估計每個人一定都要有3成可拿才會幫助人是吧?反之﹐就絕對不可能幫忙?

看到自以為有獨特觀點的人開口
就知道又是一個腦袋思考有障礙的人


另外

開版的是在幫她說話﹐還是找那個叫柯爾柏格的來幫她說話?

讀了一些相關的書籍﹐怕人不知道﹐特別開一篇文引用柯爾柏格聲援6K妹

好笑的是還先消毒說不贊成她拿6K﹐哈哈哈

那說個鬼?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無想轉生 wrote:
倒不如廢掉
徹底考驗人性還來的更好...(恕刪)


真的應該廢掉了

反正要就是以侵占罪

不然就是分文不取

這樣賭大一點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真的應該廢掉了反正要...(恕刪)

對阿~我喜歡賭大一點~
搞的上不上下不下的,多難過阿~
要收就不要怕被抓到
要嘛就乖乖拿去警局,多好的結果阿
皆大歡喜~
我一直都懷疑這條法律是知法的人玩的人性陷阱
收不收都在考驗人性~
你看看,當初立法的搞不好在地獄裡笑著呢?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無想轉生 wrote:
對阿~我喜歡賭大一點...(恕刪)



這個案子不就是


想按砍怕違法

想交出又不甘心


所以只好找個法條污小條的


結果搞到現在錢也沒拿到還被人家人肉搜索

最恨的那些平時跟他有仇的還出來喇滴塞讓這件事越搞越大


現在上不上下不下


還好市井小民的我緊緊遵守老師的教誨

不義之財不能貪

慘慘慘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這個案子不就是想按砍...(恕刪)

還好,我媽媽從小就教育我,教育的很成功
恩,你說的算~~~!!!!

水晶骷顱 wrote:
這個案子不就是想按砍...(恕刪)

真想給你一個讚~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The Wingman wrote:
有些人東西找得回來是因為有可以拿三成的這法律嗎?根據?...(恕刪)

現在這件就是呀~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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