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唸法律的,大部人都是這樣傲慢的.別問我怎麼知道?因為我就是唸法律的,我受够了,唸法律的人,汲汲營營,自我吹捧,故步自封,自以為老大的心理,屌,一個比一個屌,教授有好的沒錯,但是一半一半,學術圈來,應酬來應酬去,互相吹捧,大搞關係拉抬身份,一堆.這盧教授算是年輕一輩刑事法學者,學術圈很活躍,常有發表文章,是個不錯用心的學者,但是法律人共有的傲慢的心態,我想是OOXX了.
如果我系上的副教授主動跟別人說(我有很多學生會幫我)那不幫的會怎樣?要是我是她的學生,副教授都說話了就算不服也得幫,要不然被當掉怎辦?這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不知是不是該先停職再告網友要不然社會大眾會還真以為中正大學法律系很多的學生真的會幫她出頭對這些網友提告搞到最後,不知是學校名聲受損還是被告的罰幾個錢嚴重?
chnmay wrote:自己被罵都無法去原諒...(恕刪) +1000000000000000000有被你這些話感動到只會要別人寬恕,自己卻做了最壞的示範........在台灣難道只有懂法律的就能為所欲為.........就位了他這個最壞的示範堅決反廢死
bar777tw wrote:剛剛的文 因為違反...(恕刪) 仔細看了一下你的po文,發現該副教授有"意圖使人心生畏懼"的行為..建議樓主和律師討論一下,追加這部分的訴訟..按刑法上之恐嚇罪,僅須行為人將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事實通知他人,使人心生畏怖而有不安之感覺即為已足,縱行為人主觀上並無加害之意圖,亦無影響恐嚇罪之成立。
liu1120_3 wrote:開版樓主可以告看看!...(恕刪) 今天的2100"盧映潔副大教授告21名網友"該事件以新聞報導後,就連15日晚間的政論節目都就此問題進行討論,主持人以「有心胸原諒死刑犯,卻沒心胸寬恕網友」作為開場引言,曾為法官、現為律師的莊秀銘在節目上認為,盧映秀在評論他人後,應要有接受評論的氣度,而且身為法律系副教授,卻憑恃自身的法律知識來恫嚇他人,實在是不可取。盧映潔挺廢死,呼籲大家原諒死刑犯,卻對罵她的網友反應這麼大。接受該節目call out的被告網友則表示「我決不道歉」。盧副大教授不是很"捍衛自己的人權",怎不敢告斷章妳"超然"的理論的公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