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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在新竹郵局內跌倒.....血流一堆

Yaohuei217 wrote:
我覺得還是不要隨意認定樓主的想法比較好
也許他真的有什麼高見是我們這種庸俗之人沒有想到的?
比方說是不是事發之後要保留現場,拉起封鎖線
並報警請鑑識科的人會同前來等等...


他應該要去請李昌鈺博士來鑑定啦

看到今天,他就是錢沒拿到他不爽啦


我想樓主以後還是要還的

不要等到你老了時候,你小孩也對你用這招來賺錢喔~~!!
穿西裝的流氓 wrote:
他應該要去請李昌鈺博...(恕刪)

李博士很忙的
凶殺案要找他
肚子被子彈劃過要找他
最近連OPEN蔣上面出現不明指紋都要找他
Yaohuei217 wrote:
李博士很忙的凶殺案要...(恕刪)


那是一定要的啊

不然樓主可能會說"不找有權威一點的來,怎麼讓這些無知的鄉民信服勒"

而且這樣子判賠也比較快啊

錢就可以馬上下來了


1235719 wrote:

當天一進郵局

我判斷是一個安全的場所........(空空的.不擁擠.沒什麼人.)
誰說空空的地方不擁擠就是安全!!~之前板上有一隻狗在空空的馬路上曬太陽被路過的轎車揑死<所以照你的說法狗要去告那台不該出現的轎車嗎!!>

是一個...我小孩可以處理的環境
你怎麼知道你小孩可以自己處理的環境為何??
你是他嗎??
小孩本來就是要被照顧的呢!!自己大人的疏忽還怪到別人身上,有點責任感好嗎??


所以讓他自己走.自己上樓

結果

在樓梯前..(踢到一塊不應該有的石磚).. 跌倒

撞到樓梯上..(一塊不應該有的尖銳木頭)..受傷
不應該,不應該,那甚麼叫做應該
爸爸走在小孩前面應該嗎??這世界上你不是主宰者,不要自以為看不順就是不應該,


當時郵局員工....地上血擦一擦後.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繼續..設下陷阱..等下一個獵物上門)...

這就是郵局員工危機處理的方式...

...........................................................

每個人

對事情..都會有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有公共危險

別人不一定認為有

所以我有和

郵局總局聯絡..請長官去看看

也和新竹市政府公務局申訴

請他們到事發現場

鑑定是否有公共危險的問題...(樓梯前石磚+樓梯上尖銳木頭)

等長官鑑定回覆後

在向大家報告

.........

小朋友5針拆線了

要貼90天美容膠帶..

blockquote>


流些血就要告告告浪費國家資源,那全台灣不就每個人都要上法院輪流告
誰家的小孩沒在外頭跌倒過阿,或者誰小時候沒受過傷
原來日本說的怪獸家長......


葉小瞇 wrote:
如果連樓梯的佈置都要被列入公共危險
那以後馬路不都要鋪棉被了嗎?


然後 每根電線桿 路燈 路牌 都要裝海棉 這樣才不會受傷喔

對阿 樓主我挺你 真的超有"公共危險"的...


.
.
.


至於其他還要裝什麼安全裝置!?

樓下 繼續
出事一律指責他人不就是台灣的優良傳統嗎
受傷的人最大
誰管你對不對
不然不要擺裝是啊
不要出門啊!
我違規撞你你要負連帶責任
你停在合法的地方我去撞你你都有錯
這就是台灣
海尼根空瓶 wrote:
郵局長官下台負責~家長要負什麼責??....(恕刪)


拿著賠償金帶小孩去吃麥當勞...小孩就吃這套
有這樣的人

國家不管多有錢都會破產
提告肯定無罪!別浪費時間了...自己跌倒算是個人因素,也與公共危險罪無關

下次自己多留意~
父親的責任也躲不掉
小孩子太小,走路也許該牽著,由其是樓梯
何況樓主已經看到路況不好
還走在前面,讓小孩子走後面

我記得我帶我哥的小孩
都是讓他走前面,我才能看到他是否跌倒
另外靠邊走,也是讓他走裡面,這樣才安全,如果走外面被車撞難辭其咎
過馬路也一定牽著他,或是讓他在手可摸到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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