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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人敢撞飆車族了...

看了大家對國家的法律制度這麼不滿
突然想起以前上課憲法有說到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
怎麼不發起個連署
來行使一下創制權咧?
我們自己來創一條法律:飆車族捉到一律處鞭刑
請有熟識法律的大大來跟我們講解一下創制權要如何行使
歐北來 wrote:
看了大家對國家的法律...(恕刪)


如果真的可行

還真希望真真正正讓我們小老闆姓來作主,改些早就該改的東西

唉,真的可悲
千年之夢 wrote:
呼嘯聚集20餘飆仔在派出所外不斷叫囂,十分囂張,警方取出V8要衝出蒐證逮人,飆仔才一哄而散。..(恕刪)


警察只會V8蒐證嗎???

怎不叫上次摔檳榔西施的那個警察去摔飆車族啊
西施就用摔的,飆車族就用V8

只吃軟柿子就是台灣警察嗎??
在台灣這問題很好解的
那汽車撞死飆車族>>>汽車輕判
飆車族打死汽車駕駛>>飆車族輕判

所以該駕駛選擇是正確的
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嘛
大家也不是第一天住台灣了
台灣是沒有死人權的啊....


madbull wrote:
警察只會V8蒐證嗎?...(恕刪)

那警察下場又怎樣了?
也沒見你聲援那警察啊
有難了再哭夭警察不敢管嗎...
寧願撞倒他們然後去警局自首
即使要面對官司
也不要被他們打到半死送醫院
....................一嘴毛

普天同慶......通通無罪............

K的好撞的妙................
一個國家連飆車問題都無力解決..........不知道還能做些什麼?幾十年的問題了..........
故意撞人是犯罪....但我深深的同情那位駕車人
現在半夜儘量不要在外面逗留
無聊份子一大堆

自己要有自保的觀念
可不要被掛了,才走法律途徑
人都掛了還有屁用
何況現在一堆白痴法官自我感覺良好
正義都不正義了

所以對方想致你於死地,就不用考慮了
不是他死就是你死

chris0082 wrote:
故意撞人是犯罪....但我深深的同情那位駕車人


您搞錯了吧!

根據實務

架駛只要是堅持他在極度恐懼下

頭腦發懵

基本上不會有什麼重罪

這還不算自首減刑等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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