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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人權團體,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好樣的!!

  除了死刑犯的名單外,那裡有廢死聯盟的名單?
doubless wrote:
我印象中好像有部韓國...(恕刪)



這部找到了 韓電影:「七天」

相關這種的也不少

美電影:「重案對決、非法正義、綁票通緝令」

日電影:「徬徨之刃」


當法律失去功效時,哎~

靠自已
imhung wrote:
  除了死刑犯的名單外,那裡有廢死聯盟的名單?


我也想了解耶~我想看看裏面到底有幾位佛教徒...?

我也是佛教的,但我記得佛陀在世的時候都沒叫自己的國家要廢除死刑了,他自己就是國王的兒子呀!若廢死刑能解決問題,歷史早就已經改變了!怎麼這些支持廢死的宗教人士會有臉拿宗教、論人是否慈悲來當武器呢?是覺得自己比佛更聰明更慈悲嗎?拜託不要再因為你們個人的"理想"來污辱我們的宗教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XTR-tang wrote:
人權團體...是指"...(恕刪)


這位大大,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是個教育團體,和人權團體是有差的,別因為是"人"字輩的,就歸為一類!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呵呵呵這種人就是標準...(恕刪)


節錄一個在別的論壇看到對死刑廢除與否的回應, 原post者亦具有法律背景。
(個人覺得原post者對贊成廢死刑者回得鏗鏘有力,給他拍拍手,不過原帖很
長...刪除掉一些不必要的人身攻擊部分)


我們要的是什麼樣的司法?
應該是在該社群的科技現狀下、該社群的倫理標準下
能夠被廣泛接受的司法
而不是以可能誤判當藉口
否則就會變成昨是今非的結果
事後諸葛的問題將不斷出現

因此
要做到的是盡可能讓程度透明、公正
排除當下可以被考慮到的任何疑點
如果沒有疑點了
判決確定後就不應該任意不執行法律
否則犧牲的不是被害人家屬的痛而已
是人民的法感情
一旦失去對國家執法的信任
則守法將成為大家最不願做的事情
畢竟不守法不會受懲罰卻可以逞一己之慾的結果
是經濟學上「理性的人」會做的
這樣一來豈不國家大亂?

那些宗教上的理由
在此還是要不厭其煩再說一次
研究一下各所謂「文明國家」廢除死刑的文化因素
是因為基督教文明的影響(上帝造人,只有上帝有決定人生死之權~)
但我們沒有那種文化
為何要強加這樣的宗教文化在自己人民身上
如果思維不狹隘
把視野放大
那些要廢死刑的人
你怎不把伊斯蘭文明拿來思辯呢?
這一支對世界文明的貢獻不會少於基督教文明的文化
而且信仰的人更多達數億的文化
他們的法律你們怎不拿來看看呢?

東方文明的深層內涵
就是含有應報主義
這沒有對錯或優劣的問題
是這塊土地上的文化產物
不能因為今天西方某些文明強勢(也只是船堅砲利問題啊!)
就回頭說自己差
這樣的思考很可笑
強制引入這種文化帝國主義的思考
只會激起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對相關法律的反彈
所有的法治教育
都將失去文化上的正當性
在文化下層的法律建設
也都會失去正當化的立基

如何讓這塊土地的人民「信服」
相信是主張廢除死刑者應該要去想清楚的

...

一個任意剝奪別人生命的人
還要求眾人給他機會苟活
更離譜的是
如果是終身監禁
就是要求納稅人養他一輩子
那些納稅人可是包含被害人家屬啊
這是什麼道理

...

死刑犯剝奪他人生命或犯下其他重罪前
是有機會選擇不犯罪的
絕大多數人都有選擇機會
除非是精神有問題的人
或是處於緊急避難情況下的人
這些法律都思考進去了
不是嗎

一個人不選擇不犯罪
卻把被害人往死裡推
請問國家設置了司法制度
給他那麼多權利及程序保障後
受過專業訓練的多數法官
還是認定應該判死刑
這時候還拿不可回復當作藉口
會不會太薄弱
請問有何徒刑在執行後是可以回復的?
而被害人有可以恢復過往的機會嗎?
如果不行
國家是不是應該給他在這文化基礎下的正義?

...

在文化的深層結構仍然有殺人償命的應報思考下
用華麗的言詞和動輒人權至上的口號
把多數人心裡面的正義加以犧牲
請問這樣有何凝聚社會價值的意義
對社會有何幫助

生命不可以財物衡量
但自由也不行
賠償制度僅是一種方式
是在沒得選的情況下的制度
難道你可以回復受刑人已經失去的自由
如果不行
就不能不用金錢賠償及名譽回復之方式解決誤判及誤執行的問題
沒有深入思考制度的極限
就推論別人的思維是把生命拿金錢來衡量
是犯了推論上不相關的謬誤

撇開論理不談
你怎不問問多數國人的思考
如果國人多數贊成廢死刑
今天怎可能因為這樣的議題弄得大家沸沸揚揚
看事情不能只有拿書本上寫的理論當依據啊

大學一年級時
某名教授直接了當說
書上的理論都是寫小說
隨便看看就好
不要太當真
法律是要在生活中實踐的
不能深入民心的法律
規範再美也沒用

...

請你看清處今天的現狀
如果廢除死刑真的是國人共識
那就不會有如此多爭議
立法院早修法包裹式地廢除所有死刑了
還要我們來爭什麼

今天這議題再度被挑起
就是因為法務部高官自以為是全民代表
說這是國內共識
是世界潮流
所以引起公憤
彼高麗者,邊夷賤類,不足待以仁義,不可責以常禮。《舊唐書列傳第十六》
陸正父親在節目中引用孔夫子的話

我心有戚戚焉

"我們應該 以直報怨 而非以德抱怨"

鄉愿是因為事情苦痛不在你身上

各人造業各人擔

你為非做歹 我還要付稅養你一輩子

什麼跟什麼呀
oaooaooao wrote:
大家來看看這份統計報...(恕刪)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一個國家 有死刑 時 和廢除死刑時的 作比較

歐美 許多國家是有開放槍枝的
台灣沒有
而且美國 謀殺案 那麼高 但是目前 36州沒廢除死刑....
外國在有死刑時 本來 犯罪率就比台灣高了
廢除後 謀殺案 有沒有變高 也不清楚


chiahung050427 wrote:
我們應該 以直報怨 而非以德抱怨

沒錯!

很多人以為死刑就是以怨報怨,錯得離譜!

如果死刑是以怨報怨的話,
就表示人犯怎麼弄死被害人,
司法機關就怎麼弄死人犯。

但目前是這樣嗎?
顯然不是嘛!
人犯只要吃兩顆子彈,
行刑前還可以打麻醉,
這已經是以直報怨了!

如果改成終身監禁,
就是以德報怨了,
可以這樣嗎?

oaooaooao wrote:
各位可以發現,故意殺人發生率比較高的
全是那些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
特別是罪惡城市-殺人犯的天堂-->美國
恕刪)


嗯啊~~因此發生率那麼高
因為沒死刑

這樣推論因該可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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